为确保校园绿地养护管理质量,全面提高绿地(含水面,下同)景观水平,根据《
校园绿地养护管理标准》的相关规定制订本办法。
一、职责划分
后勤服务集团负责校园绿地养护管理考核领导工作,日考核由校园管理中心负责执行,月考核和其它专项考核由校园管理中心及其他相关人员共同执行考核。
二、考核内容
对修剪、除草、施肥、病虫害防治、抗旱浇水、缺株补植、卫生保洁、设施维护及绿地保护等各项园林养护管理内容进行考核,对人员在岗及着装情况、景区及游园内不文明行为是否劝阻等同时进行考核。
三、考核形式
实行月考核与日常检查、督察相结合的方式。月考核绿地是指按月对各样块绿地实行随机抽样检查,并对照养护管理标准进行考核评分。日常检查是指对各样块绿地进行日常全面巡查,发现问题督促限期整改。督查是指由分片督查人员对各片区绿地进行督查,发现问题督促限期整改。
四、检查考核程序
1、月考核。现场检查-考核评分-计算结果-公布结果。
2、日常检查。现场检查-(整改通知/复查)-扣罚通知-公布结果。
3、督察及亮化等单项检查。同日常检查程序。
五、考核内容及具体考核方式
1、月考核
(1)月考核根据《
校园绿地养护管理标准》对各绿地的养护管理卫生保洁工作进行月度综合考核。
(2)月考核实行百分制,由考评小组依据对各样块绿地分别进行考核评分,取平均值,即为月考核分。核心区养护管理80分为合格分,90分为优秀;其他区域养护管理75分为合格分,90分为优秀。养护费按月核拨,每月考核优秀或合格按月下拨(有合同规定的,按合同规定执行)。
(3)考评小组由校园管理中心、相关部门人员及外聘专家1-2人组成,确保考核的公正性和合理性。
2、日考核
(1)按照《
校园绿地养护管理标准》的要求进行日考核。
(2)日考核坚持每日巡查,按照片区划分每天随机抽选一个片区,周内不重复,采用轮查的方式对所有样块绿地每周覆盖一次,核心区绿地适当增加次数。
(3)日考核由校园管理中心牵头执行,不定期邀请督查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参与。
(4)对出现的问题及时发整改通知,督促其限期整改,并及时进行复查。整改通知分口头通知和书面通知,若出现的问题较轻,可进行口头通知,若出现的问题较严重,应配合图片发书面整改通知单。口头通知在限期内未完成整改,即发书面整改通知。书面整改通知的,养护单位应在5个工作日限期内完成整改,未完成的,问题所在片区月考核结果直接定为不及格。
3、督察
因师生投诉、媒体曝光、上级领导点名批评或遇突击性任务,由校园管理中心临时组织现场督察。一经核实,视情节严重情况,每起每次扣当月养护费用的5%作为违约金;问题严重的,加倍处罚。
4、其它工作措施和要求
(1)亮化考核每月上、中、下旬各安排一次,对亮化开启时间、亮灯率、安全及保洁情况进行专项考核。
(2)非工作时间的养护考核采取随机抽查方式,由后勤服务集团分管领导带队,每周不少于半天。
(3)每月由后勤服务集团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组织召开月度校园绿地养护管理工作例会,对全月的考核工作进行通报,对下月的重点工作进行安排。
(4)收到书面整改通知书及月考核不合格的,由养护单位法定代表人对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对存在的问题原因、解决办法及扣罚养护费的处理情况进行说明,书面报送校园管理中心,并同时提交一份书面材料交后勤服务集团办公室存档。
(5)日考核、月考核及督查各项记录要求完整,问题整改情况须进行跟踪复查,并由考核人员签字后存档。
(6)校园管理中心月底将全月的考核记录统一装订后存档。
六、奖惩
1、月考核低于合格分的,以扣发其样块绿地当月养护费的10%为起点,每减少1分,扣罚标准即增加一个百分点;低于合格分以下10分以上的,每减少1分,扣罚标准即增加两个百分点。
2、日常检查中发书面整改通知,当月收到书面整改通知书3次,该养护单位所有绿地的月考核不得进入优秀序列。问题严重的或若针对某一问题的书面整改通知在整改期限内仍未完成整改的,加倍处罚。
3、对师生投诉、媒体曝光等重点管养问题的督察,一经核实,视情节严重情况,每起每次扣养护费用5%作为违约金;问题严重的,加倍处罚。
4、对于考核不合格的绿地养护单位,在扣罚相应的养护费用之外,还进行以下处罚:
(1)月考核中连续两次考核不合格或一年中月考核累计三次不合格的,取消下一年度管养资格;
(2)养护单位所管样块绿地全年月考核平均分低于80分的,取消下一年度管养资格;
(3)养护单位当月书面整改通知书达4张或年度累计达24张,取消其下一年度管养资格,且
(4)养护单位年度累计书面整改通知单达到30张,即收回该单位绿地养护资格,视为养护单位严重违约,合同中止;
(5)被取消管养资格的养护单位两年内不得参与校园绿地养护或校园园林绿化建设项目竞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