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
总务处(基建办)
处务会会议制度》的通知
各科室:
《
总务处(基建办)处务会会议制度》已经2014年2月 18日处务会研究通过,现予印发实施。
总务处(基建办)
2014年2月20日
总务处(基建办)处务会会议制度
总务处(基建办)处务会会议制度是一个决策机构,是实现集体领导、民主管理的重要途径,是处行政决策的主要方式。为更好地实行民主集中,科学决策,提高集体决策的效率,特制定总务处(基建办)处务会议制度。
一、 处务会组成成员
(一) 会议召集和主持人:处长。
(二) 参加人员:处领导、秘书、有关科室负责人。
(三) 会议记录员出席会议,负责会议记录。
二、 处务会主要内容
(一)贯彻和落实学校党委、行政的部署和计划。
(二)制订和审定总务处(基建办)的各项规章制度、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等。
(三)讨论经费使用方案和人员机构调整方案等。
(四)研究总务处(基建办)队伍建设、人员的录用、推荐、任免、调整、奖罚、聘任等重要问题。
(五)研究基建、维修项目中遇到的重要问题。
(六)其他需要处务会研究解决的问题。
三、 处务会议议题准备
(一)列入处务会议讨论的议题由出席会议的处领导提出,处办公室收集后交处长审批确定。
(二)由处办公室负责做好会议准备,包括资料准备及通知会议的出席人员做好会议准备。
(三)列入讨论议题的有关背景材料在会前送处长审阅。
四、 处务会决议程序
(一)按列入会议的议题顺序讨论,不搞临时动议。
(二)列入会议的议题由处长主持讨论,最后由处长归纳做出议题的决定。
(三)处长因事缺席时,由处长委托副处长主持会议。
五、 处务会会议的落实
(一)会议内容由办公室或者相关责任科室编写《处务会议纪要》,由处长审签后印发。
(二)会议决议的事项由相关科室负责落实,处办公室负责督促、检查。
总务处(基建办)
2014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