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学生宿舍智能门锁使用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7-07-21 浏览次数: 960

  

  

关于印发《学生宿舍智能门锁使用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各学院、各部门:

《学生宿舍智能门锁使用管理暂行规定》,经总经理办公会讨论通过,现予以印发实施。

  

后勤服务集团

                                    2017712
学生宿舍智能门锁使用管理暂行规定

为加强学生宿舍安全管理工作,保障住宿学生人身财产安全,各学生寝室特安装智能门锁。现就相关事宜规定如下:

一、学生寝室智能门锁由学校统一安装,寝室成员共同使用和保管,人为损坏者视情节轻重按采购价1-2倍赔偿(采购价为380/把)。智能门锁出现故障或无法开门时应向门锁维修人员或门卫报告,不得擅自拆修,否则按人为损坏处理。

二、各寝室智能门锁与住宿人员信息相对应,寝室成员使用校园卡开锁。使用智能门锁应养成轻关轻开和随身带卡习惯,不要将校园卡借给他人使用。校园卡丢失后应及时挂失和补办,并立即到学生宿舍管理中心办理旧卡挂失和新卡开通手续。

三、各楼楼幢卡由当班门卫使用和保管,用于寝室维修等工作用途,任何人员不得借用。其它情况需使用楼幢卡开门的,须出具本人学生证、身份证或学生宿舍管理中心证明,由门卫登记和开门。智能门锁机械钥匙只用作智能门锁出现故障维修时使用,任何人不得擅自使用。

四、学生更换寝室须到所在学院开具住宿证明(一式三份),并到学生宿舍管理中心办理住宿调整和开卡手续后方可入住。

五、新生入学时由学校统一办理开卡入住手续。学生毕业时住宿信息自动失效,门锁自动封闭,需申请延期离校的须凭所在学院开具的相关证明到学生宿舍管理中心办理延期离校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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