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
后勤保障处附属幼儿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全时用工厨师1名,具体招聘事宜如下:
一、招聘岗位
附属幼儿园厨师
二、应聘条件
(一)年龄50周岁及以下(1973年10月8日及以后出生),性别女,初中及以上学历;
(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品行,责任心强,品行端正,遵纪守法,身心健康,无任何传染病史。严格遵守各项餐饮安全操作规程,有较好的烹饪技术,做到色香味俱全;
(三)有较强的沟通、协调和团队合作能力,服从学校管理;
(四)有相关工作经验者及有厨师资格证者优先。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学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有不良征信记录、或纳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人员;
7.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三、聘用形式及待遇
非全时用工,具体待遇咨询后勤保障处。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0月22日17:00,报名时间以电子邮件发送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符合条件的应聘者将《
编外聘用人员应聘申请表》(详见附件)及相关报名材料电子版打包压缩后以“岗位+姓名”命名,发送至yey@ahpu.edu.cn邮箱,投递邮件主题为“岗位+姓名”。
相关报名材料包括: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二)资格审查
网上报名结束后,由附属幼儿园进行资格条件审查。对于报名人数与岗位选聘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取消招聘计划并及时在网上公布。
(三)现场确认
应聘者考核时须携带以下材料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考核资格。
(四)考试考核
1.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按照不低于3:1比例确定岗位面试人员。面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心理素质、个性特征和自我认识水平等。
2.现场技能操作。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主要是考核应聘人员的专业能力,特别是运用专业理论和方法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
3.成绩合成。最终成绩=面试成绩×40%+现场技能操作成绩×60%。上述成绩均以百分制计算,计算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根据最终成绩,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政审)、体检环节人选。如最终成绩相同,现场技能操作成绩高者为先。
(五)考察(政审)和体检
考察(政审)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六)确定和公示
考察(政审)、体检均合格的人员,研究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公示7天。
(七)签约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五、其他要求
1.应聘人员因未按规定报名、现场确认、参加考核等个人原因产生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2.在选聘过程的任何环节中,如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者条件不符合选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或解聘。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3.本次招聘的人员应在取得最终录用资格后,在通知规定的时间报到入职,未在规定时间内入职,将取消其录用资格。
4.本公告未规定的事项,以上级主管部门政策为准。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汪老师
联系电话:0553-2871295
附件:
编外聘用人员应聘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