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寒假期间学生宿舍相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4-01-09 浏览次数: 3635

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24年寒假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学生自2024年1月13日起寒假,2月24日返校报到。为做好寒假期间学生宿舍管理工作,维护宿舍安全稳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自2024年1月17日至2024年2月23日,各学生宿舍楼实行封闭管理,在此期间未经宿舍管理中心同意不得进入。

二、在各宿舍楼封闭期间,学生原则上不得进入宿舍。因代表学校参加比赛或集训、科研任务等特殊原因需留校住宿的学生,须填写《 寒假留校住宿申请表》(附件一),由研究生导师(集训带队老师)和辅导员批准后报学生所在学院审批。学生留校住宿申请表纸质版由各学院(部门)留存备查。1月12日10:00前各学院(集训组织单位)将《 寒假留校住宿汇总表》(附件2)纸质版(加盖公章)和电子版交至宿舍管理中心(联系人:仇晶晶,2871161,2285254669@qq.com)。本科生留校住宿汇总表电子版报学生处备案,研究生留校住宿汇总表电子版报研究生部备案。

三、为保障住宿安全和节能降耗,寒假期间对留校学生实行集中住宿管理,申请留校学生需服从住宿安排,否则不予留校。

四、学生离校时要妥善保管好个人物品,不得在寝室内存放现金、有价证券、笔记本电脑等贵重物品,最后离开寝室的学生要关好门窗、锁好门。

五、各学院(部门)要加强对寒假留校学生的管理,严格做好留校学生审批工作,要落实责任、明确任务,切实做到“谁批准、谁管理、谁负责”。学生留校的审批单位是学生在校期间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要指定专人负责,切实加强对寒假留校学生的教育和管理,定期深入宿舍进行检查,了解掌握学生在校学习生活状况。

附件1: 寒假留校住宿申请表.doc

附件2: 寒假留校住宿汇总表.xls

 

后勤保障处 学生处 研究生部

                        2024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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