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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医院

一、贯彻、落实《学校卫生工作条例》、《高等学校医疗保健机构工作规程》,坚持面向全体师生员工,贯彻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树立“健康第一”的思想,为提高师生员工的健康水平服务。

二、监测学校人群的健康状况。

三、对患病体弱的学生实施医疗照顾,对因病不能坚持学习者,根据学籍管理规定,提出休学、复学、退学处理意见。

四、贯彻执行传染病预防和管理工作。

五、开展学校内医疗服务,做好各种常见病和多发病的诊治、控制工作。

六、开展健康教育活动。

七、对学校卫生实施医务监督。

八、落实计划生育政策,做好计划生育日常服务和管理工作。

九、做好职工医疗费报销和大学生门诊医疗费报销的日常工作和管理工作。

十、做好学校分配和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办公电话:287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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