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鼓励和支持高校毕业生来芜湖市就业创业若干政策
为进一步引进高校毕业生在芜湖就业创业,芜湖市出台《关于进一步促进高校毕业生创新创业和稳定就业的实施意见》 (芜政[2013]51号)和《关于实施“百千万”人才引进计划的通知》 (芜人组[2013)2号),激励措施如下:
一、租房补助:自2015年7月起,针对来芜就业的应届高校毕业生一年内免收公租房基础租金,第二年按公租房基础租金的20%收取;第三年按基础租金的50%收取。优惠期三年。在此基础上,可同时享受大专20%、本科40%、硕士60%、博士80%的房租补贴政策。
二、就业补助:自2013年起,对应届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在我市企业就业,签订劳动合同并参加社会保险满3年的,给予1万元的一次性生活补贴。
三、生活补贴: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每月给予1000元生活补贴。
四、创业扶持:对大学生个人创业的,可给予10万小额担保贷款贴息;对入住市级创业孵化基地的大学生创业项目,可分别最高给予5万元场租补贴和水电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