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
职称评审是关乎教师成长、学校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各学院、各总支要以职称评审为抓手,积极引导广大教师树立以教学、科研能力提升为落脚点,以教书育人、服务学校和社会发展为最终目标的正确导向。我校2013年初级、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推荐与聘任工作将于9月30日开始,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各学院、各总支应认真准备,切实做好2013年中级职称评审工作的组织、考核、评议与推荐工作。
二、2013年度高等学校教师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条件按《安徽工程科技学院高校教师系列初级、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与聘任资格条件》(院职字〔2009〕35号)执行;高校实验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按照《安徽省高等学校实验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皖教人〔2010〕1号)执行;其他系列按省最新文件执行。
各学院成立高校教师系列中级职称学科评议组及职评考核推荐组;机关党总支、教辅党总支、后勤党总支、研究生部党总支成立职评考核推荐组。按照职岗相符,对岗申报的原则,择优推荐,严格控制非专业技术人员挤占专业技术岗位,评聘专业技术职务。
申报教师和实验系列的,各学院要在《高等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表》中如实填写基层单位意见及学科组评议意见并做好学科组评议、职评考核会议记录及投票结果留存以便备查;申报其他系列的,各学院、各总支要做好职评考核推荐会议并将会议记录及投票结果报送人事处备案。
三.、关于几个具体问题的规定:
(一)关于论文过渡问题:
按照皖教人〔2010〕12号文件规定,申报人员任现职以来,在教人〔2009〕1号文印发之日(2009年3月18日)前已经发表的论文,其期刊系省教育厅《期刊目录》列出的国家级重点和国家级刊物的,在晋升高一级职称时,可以分别视同新资格条件中的一、二类论文。
(二)关于论文检索问题
为增强论文检索的严肃性和规范性,所有参评的三类及以上论文(三类论文中本科高校学报除外)须提供具备国家一级科技查新资质的单位(目前我省仅两家,即中国科技大学图书馆和省科技情报所)出具的检索(查收查引)证明。同一篇文章被不同的检索系统检索,只提供一个检索结果;同一篇文章被同一检索系统不同版本检索到,在申报时以论文发表当年期刊源所在类别为准。
(三)关于SCI、EI收录问题
SCI、EI论文收录,是指发表的论文被收录到SCI(SCI-E)和EI中,以检索证明为准。2009年以前被检索系统EI收录的,仅认可有分类号和主题词的收录版;2009年1月1日以后被EI收录的,仅认可其中的期刊论文(即检索系统判断为Document type: Journal article〈JA〉) ;被收录的会议论文(即检索系统判断为Document type: Conference article〈CA〉),仅供专家评审时参考。
(四)关于各类科研成果及获奖的时限问题
申报人获得各种科研成果和获奖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 10月15日,届时申报人必须提供正式的论文原件、正式授奖文件或获奖证书。
(五)关于坚持诚实信用、学术规范的要求
为净化学术风气,加强学术道德建设,省教育厅将逐步实施学术成果相似性检测,检测结果作为评审时的重要参考。
(六)关于专职辅导员职称问题
在评审过程中,坚持辅导员工作实绩、科研能力和研究成果相结合的原则。鉴于《高校辅导员学刊》是经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批准,由省教育厅主管、安徽师范大学主办的面向全国高校辅导员的专业刊物,系高校辅导员工作交流和成果发表的重要平台,具有较高的质量。同时,考虑高校辅导员专职从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行为管理工作的特殊性,将《高校辅导员学刊》比照一般本科高校学报,纳入三类学术期刊范畴。
(七)“双肩挑”人员评聘专业技术职务的规定
实际承担专业技术工作并能完成工作任务的“双肩挑”人员,评审专业技术职务要归口于所在业务单位,参加所在业务单位组织进行的考核、评议与推荐工作。
四、推荐程序、材料报送及评审推荐工作日程安排
(一)9月30日传达布置2013年我校初级、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与聘任工作的相关事宜。
(二)10月8日 各学院、各总支将学科评议组、职评考核组人员名单及学科组评议、职评考核会议的具体安排报送人事处,各学院、各总支落实一名承办本部门职评工作的工作人员并将名单及联系方式报送人事处。
(三) 10月9日 申报人将申报材料递交所在教研室(其他系列递交所在部门),所在教研室(部门)审核申报人提交的原始材料并在“申报人材料审核表”上签字。
(四) 10月10日-11日 所在教研室或部门公示申报人材料。
(五)10月14日-15日 申报人所在教研室向所在学院递交需要科技处和教务处验证的有关材料(其他系列向所在总支递交材料),各学院、各总支负责专人对申报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各学院、各总支负责人在“申报人材料审核表”上签字并加盖所在学院或总支公章。
(六) 10月16日-17日 各学院、各总支负责专人集中向科技处和教务处报送验证材料(携带初审后的“申报人材料审核表”)。学校科技处统一组织审查申报人在科学研究方面的成果;学校教务处统一组织对申报人的教学工作量进行核定和教学质量考核,审查申报人在教学研究方面的成果,《科研验证报告》、《教研验证报告》及其他职称相关表格请从人事处网站“职称评聘”里下载。
(七) 10月21日-22日 各学院、各总支公示申报人材料。
(八) 10月23日-28日 各学院召开学科组评议会议、各总支召开职评考核推荐会议(学校将组织有关人员参加会议)。
(九)10月29日-10月30日 各学院、各总支审查、公示推荐结果、整理教师系列及其他系列申报人材料。
(十)10月31日-11月1日 各学院、各总支组织专人集中向人事处报送推荐人材料,届时,先递交《申报人材料审核表》、《申报2013年中级职称人员汇总表》(纸质及电子版),再递交申报人材料和《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及其他材料。除《评审表》、《申报表》外,其他所有申报材料收取复印件及原件。具体呈报顺序安排如下:
1.10月31日 受理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电气工程学院、纺织服装学院、生物与化学工程学院、建筑工程学院、机关党总支和教辅党总支职称材料;
2.11月1日 受理管理工程学院、艺术学院、计算机与信息学院、数理学院、人文学院、外国语学院、体育学院、思政部、后勤党总支和研究生部党总支职称材料。
(十一)11月4日,人事处组织公示申报材料;
(十二)11月5日-8日学校组织公开教学,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十三)11月9日以后,学校组织评审、公示评审通过人员名单。
五、申报高校教师系列、实验系列职务教学考核方式:
(一)教学考核对象:申报高校教师系列、实验系列者。
(二)教学考核内容:教学文件与公开教学
1.教学文件:主要考察申报人的教学文件编制的规范与质量,如授课计划、备课笔记教案等。
2.公开教学:
学校将组织申报人集中进行公开教学,专家组对申报人的课堂教学水平进行现场评价。
公开教学时间:每人15分钟左右
公开教学内容:由申报人自行准备
公开教学具体开展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实行教学考核一票否决制:对教学考核不合格的申报人取消其当年的申报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