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 为落实学院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诚信实干、基础扎实、实践能力强、综合素质高、具有创新精神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的目标,按照“三做”育人理念,努力造就诚实做人、踏实做事、扎实做学问的应用型人才,积极推进我院大学生暑期工程实践活动深入持久开展,切实提高大学生创新和实践应用能力,进一步规范实践活动管理的各项工作,现制定计算机与信息学院暑期工程实践活动管理办法。
第二条 大学生暑期工程实践旨在培养学生的工程能力、动手能力和探索研究性的学习习惯,加强学生创新意识、创新思维和创新能力的培养,促进课内学习与课外学习的有机融合。
第三条 大学生暑期实践课题活动的开展,对增强师生间的交流,促进教师教学和科研的有机结合,营造一个浓郁的学习研究氛围,增进教学相长具有重要意义。
第二章 组织实施与管理
第四条 学院成立大学生暑期工程实践领导小组,负责全院工程实践的规划、领导、组织、协调,以及评奖评优的审批。领导小组组长由学院院长担任,副组长由教学副院长担任;领导小组成员由学院教学委员会成员,各年级辅导员组成;秘书由学院教学秘书担任。
第五条 各系部组织教师,承担课题的指导任务,指导老师需要认真完成学生暑期工程实践课题的指导工作。
每学年放假之前,根据领导小组制定的时间安排,及时上报学生暑期工程实践课题,供学生选题;
1.选题要求,要以本学年所授课程或社会实践企业工程课题为基础,以实践应用为目标,拓展理论知识,锻炼学生动手能力;
2.学生完成选题后,指导教师与学生积极沟通,明确选题要求,指导学生暑期工程实践的开展;
3.学生留校或借助通信手段保持联系,指导教师督促和指导学生完成课题;
4.开学后,组织学生汇报课题完成情况,认真审核课题总结报告,给出每个课题的学生成绩,并推荐参加年级评奖的课题及完成人;
5.按照年级由指导教师组成各年级的评审委员会完成后期的评奖工作,并报学院大学生暑期工程实践领导小组。
第六条 各年级辅导员做好组织协调工作,协助教学秘书做好放假前学生选题工作,和假期结束后课题完成情况反馈及总结报告工作。
第三章活动评奖和奖励办法
第七条 奖项设置
计算机与信息学院学生暑期工程实践课题评比,以年级为单位,各年级均设立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奖若干。
第八条 计算机与信息学院暑期工程实践课题活动评审贯彻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由各年级评审委员会根据申报项目的完成情况、材料上交情况、答辩情况三方面综合评比,评出各奖项,并最终报学院暑期工程实践课题领导小组审批。
第九条 评审过程活动评审分为三个阶段:指导教师推荐阶段、各年级评审阶段,学院审核阶段。
1.指导教师推荐阶段由各课题指导教师从选题的学生中推荐优秀课题;
2.评审由各年级评审委员会通过材料审核、系统演示、答辩等评选出本年级的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
3.审核由大学生暑期工程实践领导小组根据材料审核、批准、报学院行文。
第十条 拟获奖的暑期工程实践课题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课题任务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逾期不允许参与评奖;
2.课题必须是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组成员独立完成,不存在抄袭;
3.课题完成后需上交完整的总结报告和系统。
计算机与信息学院学生暑期工程实践课题评审由推荐和评审组成。推荐由各课题指导教师推荐优秀课题;评审由各年级评审委员会组织评审。
推荐:各课题指导老师根据学生课题完成情况,向年级评奖小组推荐优秀课题,数目不限;
评审:由各年级评审委员会对指导老师推荐的优秀课题进行评审。主要检查学生完成课题情况,提交的总结报告质量,以及系统运行情况。学生需通过PPT进行项目陈述,并演示系统,时间为5-10分钟。学生完成自述后,由评审组老师提问,学生答辩。
第十一条 评审标准(满分100分):
1.课题总结报告撰写情况,课题完成质量,工作量大小;(30分)
2.系统设计、运行情况;(30分)
3.课题完成是否有特色,是否有创新;(20分)
4.答辩自述及成果展示是否丰富,能否正确回答老师提出的问题。(20分)
第十二条 奖励和惩罚办法
1.学生:最终获得暑期工程实践课题一、二、三等奖的同学,学院将给与学院通报表扬。在课题评审阶段,若发现未按时完成课题任务,或发现有抄袭现象者,取消该生该年度的评奖评优资格,情节严重的给与学院通报批评。
2.教师:无故不参加暑期工程实践课题指导的教师取消该年度教学质量考核和年度考核评优资格,并对该年度个人教研项目申报进行限制。
(计院教字〔2013〕4号 2013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