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与信息学院副院长工作职责

  一、协助院长开展工作,协助制定、修改各专业教学培养计划、课程建设计划及实施方案,并负责组织实施。

  二、制定年度教学工作计划,根据教学计划,组织各系(中心)编写教学实习和实验计划。

  三、负责常规教学管理工作,做好开学前各个教学环节的准备工作、期中教学检查工作、期末教学总结工作等。

  四、负责制订专业教学、实习、课程设计、毕业设计计划并监督、检查计划的执行情况。

  五、负责学院的教学研究和改革工作,不断提高教学质量,积极组织引导教师申报各级教研项目。

  六、协助制定学院科研工作管理相关政策,组织纵向课题的申报工作和横向课题的组织、协调、实施工作。

  七、协助制订和实施实验室建设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负责实验室管理和实验教学工作。

  八、组织、指导、督促、检查教学秘书、教务员和有关人员及时做好考试考查的考务工作,学籍管理、成绩登录、教学文件资料整理归档,教学工作量计算、核对、统计和上报工作。

  九、参与本部门重大事情的调研、讨论与决策,并贯彻落实。

  十、完成上级布置的其他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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