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推荐优秀团员作入党积极分子人选工作的通知

各团支部:

为了激发广大团员青年的政治热情,增强共青团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切实保证新发展党员质量,从源头上保持党组织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不断为党组织培养输送新的血液,根据《 推荐优秀团员作入党积极分子人选工作的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决定开展2023年下半年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以下简称“推优”)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优”对象及条件:凡团的关系在我校,年龄在18-28周岁之间,志愿申请入党,政治素质好,综合表现好的团员可以作为“推优”对象。受到校级以上各类表彰的团员青年,在急难险重任务中表现突出的团员青年,可优先推荐。推荐基本条件如下:

(一)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理想信念。

(二)积极参加团组织的各项活动,在理论学习、创新创业、文艺体育、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等活动中表现突出。

(三)遵纪守法,敢于抵制和批评不良现象,无违纪现象,积极传播网络正能量。

(四)态度端正,积极进取,学习勤奋,成绩优良。

(五)坚持原则,作风正派,团结同学,工作积极,能够发挥共青团员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年度团内民主评议为合格以上。

(六)原则上要经过共青团组织的系统培训,并经考核合格。

二、“推优”工作程序:

(一)召开团支委会议,对照“推优”对象的基本条件,认真核对申请入党团员的各项条件,提出推荐对象的建议名单。

(二)召开团员大会,由支部委员会介绍被推荐对象建议人选的情况,进行民主评议和认真推荐。“推优”大会须经团支部三分之二以上有表决权的团员出席方能举行,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推荐,赞成人数应超过到会团员的半数,方可列为“推优”对象。

(三)填写《 团内推优登记表》(附件1)、《 推荐入党积极分子人选审批表》(附件2)、《 团支部推荐入党积极分子人选结果统计表》(附件3)、《 学院团委推荐入党积极分子人选情况汇总表》(附件4)和《计算机与信息学院2023年下半年团内推优汇总表》(附件5),以上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按要求填写签字后,报学院团委审定。

(四)学院团委审核并签署意见后,向党支部正式推荐,并同时将“推优”名单报校团委备案。

三、“推优”时间:10月8日前请各团支书将经团支部推荐、辅导员审核后的推优结果报送院团委。

四、“推优”工作以团支部为推荐单位,特殊情况下,上级共青团组织也可以直接推荐。

五、“推优”工作要求

(一)加强对团员的培养教育,提高团员的思想政治素质。

(二)团支部书记要牵头负责本支部“推优”工作并做好工作记录。

(三)团支部对“推优”工作要做到积极、主动,对入党动机明确,入党态度端正,在学习、生活、工作中起模范带头作用的优秀团员,及时向党组织推荐。对于条件尚不够成熟的,有待培养的,应予以继续考察,防止片面的追求推荐数量,降格要求。

(四)推优工作要严格按照程序进行,杜绝拉关系、送人情、个人说了算等现象的发生。

 附件1: “团内推优”登记表.doc附件2: 入党积极分子人选审批表.doc附件3: 团支部推荐入党积极分子人选结果统计表.xlsx附件4: 学院团委推荐入党积极分子人选情况汇总表.docx附件5:计算机与信息学院2023年下半年团内推优汇总表.xlsx

 

 

共青团 计算机与信息学院委员会

                                2023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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