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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优秀教师开展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金”彩一课示范课活动的通知
发布人:李凯  发布时间:2023-09-04   动态浏览次数:10

各学院:

   为持续推进学校教育教学改革,搭建教师交流学习提升平台,发挥优秀教师在课堂教学的示范引领作用,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经研究,本学期继续开展“金”彩一课教学示范课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示范课申请条件

   1. 主讲教师对所申请示范的本科课程讲授达3轮及以上方可申请,且要求教师课堂教学效果好,学生教学评价高,课程融入课程思政,师德师风良好。

2. 学院要加强申请教师遴选审核,择优推荐省级或校级教学名师、教学骨干、一流课程或精品课程主讲教师、教坛新秀、各类教学竞赛获奖教师等。

3. 各学院本学期限申报1门示范课程。

   二、示范课时间安排

3至第17教学周(918-1231日)开展课堂教学的课程。

   三、示范课申请流程

符合条件的教师向所在学院提交申请,经学院审核,确定示范教师后,填写本学期“金”彩一课教学示范课程汇总表(见附件),含课程名称、开课时间、开课地点等,并将汇总表纸质版于911日前报送至教师发展科。

四、其他

   1.各学院要认真组织好本学院青年教师,特别是当年新入职教师对申报示范课的课程进行观摩,同时鼓励各学院组织教师交叉观摩。

   2.观摩活动采取日常课堂教学随堂进行,不打乱原正常教学计划和教学秩序。

   3.“金”彩一课示范课时长原则上为1-2节课程。

4. 主讲公开课教师可获得2个教学能力提升学时和该节次课程工作量补助,并作为教学单位对教师职称评定、教学骨干评选、部分本科教学质量提升计划项目建设等重要参考依据

   5. 联系人:李凯,联系电话:2871046

附件: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金”彩一课教学示范课程汇总表.xlsx

 

教务处(教师能力发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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