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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做好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推进年活动健全制度阶段工作的意见〉
发布人:  发布时间:2009-12-01   动态浏览次数:812

为扎实做好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推进年活动健全制度阶段的工作,根据省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推进年活动领导小组《印发<关于切实做好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推进年活动健全制度阶段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皖制建组发〔2008〕3号)精神和《中共安徽省委教育工委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推进年活动的实施意见》(皖教工委〔2008〕13号)安排,现就健全制度阶段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做好健全制度阶段工作的重要意义

  健全制度,是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推进年活动的核心内容和关键环节,也是反腐倡廉制度推进年活动的工作重点和主要目标。能否高标准、高质量地做好这一核心阶段的工作,直接关系到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推进年活动的成败。在健全制度阶段,既要开展制度的清理、修订、完善和创新工作,又要研究提出保障制度落实的措施,内容很多,任务很重,要求很高,需要投入很大的精力,做深入细致的工作。各高校、厅直属中专学校,委厅机关各处室、直属事业单位,一定要充分认识做好这一阶段工作的重要性,准确把握健全制度阶段的目标要求、工作重点和主要任务,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把这一阶段的各项工作抓紧抓实抓好。

二、认真完成健全制度阶段的四项主要任务

关于这一阶段工作的主要任务、工作重点、实施步骤和具体要求,皖教工委〔2008〕13号文件已作了明确规定。各高校、厅直属中专学校,委厅机关各处室、厅属事业单位要按照要求认真组织实施,扎实有效地做好这一阶段的各项工作。

  (一)抓好制度清理。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制定谁清理”的原则,对现有的反腐倡廉制度进行一次全面系统的清理和审查,尤其要对皖教工委〔2008〕13号文件中确定的三个方面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反腐倡廉制度进行重点清理,并根据“坚持、完善、废止”的不同要求做好分类登记造册工作。在此基础上,根据全面清理和审查结果,研究提出2008年制度建设“立、改、废”的意见,委厅机关各处室、直属事业单位于5月20日前报委厅领导小组审定,各高校、厅直属中专学校于5月25日前报委厅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二)抓好制度完善。要在全面清理、审查的基础上,按照着力完善制度体系的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做好对现有制度的分类处理工作。一是对那些与反腐倡廉工作实践相脱节、与党和国家新近出台的法规制度相违背的制度,要及时予以废止。二是对那些不适应反腐倡廉现实需要特别是缺乏针对性、有效性的制度,要抓紧修订、完善。三是对那些过于原则、不便操作的制度进一步细化,要抓紧制定配套措施。此项工作要在6月底前完成。

  (三)抓好制度创新。要坚持以规范权力运行为核心,以形成制度体系为目标,以皖教工委〔2008〕13号文件确立的加强三个方面制度建设为重点,针对反腐倡廉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创新。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紧紧围绕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及关键环节,紧紧围绕党务政务事务校务公开,紧紧围绕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来推进制度创新,从制度上堵塞滋生腐败现象和不正之风的漏洞,减少权钱交易的机会和空间,规范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并接受社会监督,保证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省教育纪工委牵头负责研究制定《关于加强全省高等院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各高校、厅直属中专学校,委厅机关各处室、厅属事业单位均要紧密结合自身实际,推进制度创新,努力形成各具特色、严密有效的制度体系。9月20日前,各高校、厅直属中专学校,委厅机关各处室、厅属事业单位要有重点地创新一批制度,并报委厅领导小组。

  (四)抓好制度落实。要针对制度执行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提出制度落实的措施,切实提高制度的执行力。一要完善宣传教育机制,将制度的宣传教育纳入反腐倡廉总体规划、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之中,采取多种形之有效的措施加强制度宣传教育,提高党员干部遵守制度的自觉性。二要完善监督检查机制,把对制度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等结合起来,并充分发挥各种监督形式的作用,形成有效的制度监督检查机制,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坚决维护制度的严肃性。三要完善评估反馈机制,及时了解掌握制度制定和执行中的问题,不断完善制度规范和落实措施,确保制度得到贯彻落实。

  三、做好健全制度阶段工作需要把握的几个问题

  在健全制度阶段,要全面贯彻皖教工委〔2008〕13号文件提出的开展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推进年活动的指导思想、目标要求和工作重点,特别要注意把握好以下几个问题:

(一)继续加强学习。要在前一段动员部署的基础上,继续组织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深入学习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国务院廉政工作会议和省纪委八届三次全会、省政府廉政工作会议,以及皖发〔2008〕3号文件、全省电视电话会议和委厅机关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推进年活动动员会精神,进一步深化对开展制度建设推进年活动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不断增强开展制度建设推进年活动的自觉性坚定性。

(二)深入调查研究。要通过多种形式的调查研究,找准制度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推进制度创新。这是确保健全制度阶段工作取得实效的关键所在,也是确保实现推进年活动目标的关键所在。各高校、厅直属中专学校,委厅机关各处室、厅属事业单位要坚持把调查研究贯穿于健全制度阶段的全过程,摸清实际情况,分析存在问题,进一步明确制度建设的着力点,切实在解决实际问题上下功夫。同时,还要通过调查研究,及时总结开展反腐倡廉工作、尤其是源头治理工作的成功经验和做法,并将其上升为制度规范。

(三)注重制度质量。要始终把注重质量摆在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突出位置,努力使所制定的反腐倡廉制度符合实际、科学合理、切实可行。一要增强适用性,确保制度简便、易行、管用,既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又能够解决实际问题。二要增强制度的科学性,注意做到制度建设与推进教育事业科学、和谐发展和反腐倡廉形势发展相适应,与反腐倡廉战略方针、基本要求和决策部署相统一,与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相结合,与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相协调。三要增强制度的系统性,既要注重基本制度,又要注重实施细则;既注重惩戒性制度,又要注重激励性制度;既要注重实体性制度,又要注重程序性制度。

(四)切实强化领导。各高校、厅直属中专学校党委,委厅机关各处室、厅属事业单位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抓好落实,确保健全制度阶段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达到预期的目标。各制度建设推进年活动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要加强督促检查和工作指导,既要注意加强宏观和面上指导,又要注意突出重点和分类指导,促进健全制度阶段的工作有序开展;既要注意总结推广好的做法和经验,又要注意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和不足,采取得力措施,切实抓好健全制度阶段工作的落实。要加强对下属各单位尤其是重点部门和单位健全制度阶段工作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工作不力的,要重点督办,必要时要派出人员现场督办。各级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单位既是重要的业务主管部门,也是制度建设的关键部门,要在积极参与并认真做好领导小组的组织领导工作的同时,还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根据领导小组成员及其办公室成员分工负责制的要求,扎实有效地抓好本单位牵头负责的反腐倡廉重点制度建设。健全制度阶段的时间为5个月,每个环节的工作基本完成后,都要及时进行“回头看”,做好补缺补差工作。要加强信息报送工作,注重上下联系和沟通,及时将好的做法、经验、建议和有关情况及时报送委厅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各市教育局、其它厅属、市属高校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推进年活动,可参照本意见,主要按照当地党委政府或其主管部门的部署要求开展。各市教育局在向当地领导小组报送信息等相关材料的同时,抄报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推进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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