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纪委根据党中央对形势的判断和任务部署,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明确职责定位,落实主业主责,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这个中心任务。一年来的实践证明,这一部署显示出了巨大威力。
纪检监察机关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是当前反腐败形势和任务发展的需要,是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具体体现。实现“三转”,关键是突出主业执好纪、厘清职能问好责。
纪检监察机关的主业,就是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相关工作,要按照“以治标为主,为治本赢得时间”的要求,把查办案件放在更加突出、更加重要的位置。厘清职责,就是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角色意识,切实履行“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职能,要坚持到位而不越位,牵头而不包办,督促而不替代,该管的要管,该放的要放,防止“种了别人的田,荒了自己的地”。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进一步落实“三转”要求,转职能重在突出主业,改变原来过多参与职能部门业务工作,大包大揽、事事牵头、样样主抓,将监督者变为执行者的做法,按照党章、党内法规和行政监察法赋予的职责,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转方式重在创新方式方法,增强监督实效,坚持抓早抓小、快查快办,巡视工作当好中央的“千里眼”,找出“老虎”和“苍蝇”,反“四风”从点滴做起,抓住关键节点,铁面执纪,久久为功;转作风重在正人先正己,“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首先不做”,努力打造一支忠诚可靠、服务人民、刚正不阿、秉公执纪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壹引其纲,万目皆张。”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通过不断推进“三转”,一定能将力量进一步凝聚在反腐败上面,一手抓作风建设,努力把不良风气扭转过来;一手抓惩治腐败,以惩的手段最终达到治的目的,不断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王新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