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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政德系列谈之三:严私德,小事小节莫小看
发布人:朱洪浪  发布时间:2018-09-17   动态浏览次数:1226

“正是没有守住小节,贪欲的大门逐渐打开,最终使自己身陷囹圄,悔不当初啊! ”皖北某县一名党员领导干部痛心疾首地忏悔。 “巴豆虽小坏肠胃,酒杯不深淹死人”,许多党员干部正是因为在小事小节上过不了关,导致在大是大非上难以过得硬,“私德不立,公德难守,大德难彰”。

“于细微处见精神,于细微处也见品德”,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小事小节是一面镜子,能够反映人品,反映作风。小事小节中有党性,有原则,有人格。小事当慎,小节当拘。党员干部严私德,就必须戴着“放大镜”看小事小节,坚持从小事小节上加强修养,从一点一滴中完善自己,严格约束自己的操守和行为。

党员干部要在慎独、慎初、慎微、慎欲上下功夫,多积尺寸之功,在私底下、无人时、细微处如履薄冰、如临深渊,始终不放纵、不越轨、不逾矩。为官从政,要始终心存敬畏、常怀自律之心,认真对待工作中的每一件“小事”,严守作风建设的每一个“小节”。

值得警醒的是,许多党员干部本人能做到慎小事、拘小节,但却对“身边人”要求不严,抵挡不住亲情、友情等的“公关”,最终功亏一篑。殷鉴不远,见鉴自省。党员干部要廉洁修身、廉洁齐家,切实管好自己的生活圈、交往圈、娱乐圈;要不折不扣做到“念亲但不为亲徇私,念旧但不为旧谋利,济亲但不以公济私”。

各级党组织应强化对党员干部的教育引导和监督管理。党员干部如何对待小事小节,不仅反映其个人品行作风,更直接牵涉群众利益和党的作风、形象,党组织一方面要时常咬耳扯袖敲警钟,特别是抓住开展“讲严立”专题警示教育的契机,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严以修身,正心明道,防微杜渐。另一方面,还要强化监督执纪促整改,特别是着力加强党内监督和追责问责,做到遵守纪律无条件、严查违纪行为不手软,倒逼党员干部注意小事、检点小节,保持人民公仆本色。

慎小事、拘小节,一时一处并不难,难在时时处处事事。各级党组织要针对问题重长效、建制度,做到“未病先防,有病早治,已病防变,病后调护”;党员干部进一步铸牢理想信念、强化宗旨意识、严守纪律规矩,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尽小者大,慎微者著”,党员干部不仅要在大是大非面前坚定立场,也要在小事小节上把握住自己,真正做到“心不动于微利之诱,目不眩于五色之惑”,老老实实做人、干干净净做事、清清白白为官。(朱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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