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安徽纪检监察
“担任县主要负责人之后,找我的人多了,诱惑多了,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以致犯了严重的错误。 ”审查调查期间,张金华痛哭流涕。
2005年至2013年,张金华先后担任望江县副县长、县长、县委副书记、县纪委书记、县委书记等职务。作为地方“一把手”,本应“为官一任,造福一方”,可他却利欲熏心,中饱私囊,终因受贿罪被查处。2018年6月,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张金华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
平步青云,事业巅峰入“泥潭”
张金华受贿案是安庆市纪委、监委成立后移送的首例职务犯罪案件。他的仕途可谓是“官运亨通”、“一帆风顺”。 35岁任太湖县委宣传部长,成为县领导班子中最年轻的成员;40岁调任望江县委常委、副县长;50岁任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担任望江县主要领导的10年,是张金华事业高歌猛进的10年,也是他大肆受贿,声誉扫地、身陷囹圄的10年。备受重用的张金华如果能真正做到“不畏人知畏己知”,他的“人生之航”断不会突然抛锚,沉入泥潭。
心理失衡,贪欲膨胀失“底线”
张金华家境贫苦,能力出众,刚开始手握重权时,虽然慕“权”而来者众多,还能够把持住原则,坚守住底线。但随着时间推移,张金华心态悄然改变,看到企业家的高档享受,想到自己“5+2”“白+黑”的工作方式,劳苦奔波,收入微薄,没有能力让家人过上富足的生活,心态失衡,最终“禁锢一开,一发不可收拾”。
2005年,是张金华主持县政府全面工作的第一年,也是他开始“沉沦”的第一年。从4000元购物卡开始,渐渐发展到20万、40万。数额越来越高,胆子越来越大,生活也越来越宽裕。据了解,张金华自费10万元完成硕博课程;其子留学花费近70万,清华金融硕士班学费31.4万元,北京买房225万元。“这些都超出了经济承受能力,导致不该用的钱用了,该清退的没有及时清退。”在自我剖析中,张金华这样写道。
利益输送,官商不清终“沉沦”
张金华主政望江的10年,“会送礼才好办事、会送礼才有好前景”由“潜规则”渐变为“明规则”,行贿方式由“一事一送,有事再送”渐变为“平时联络多,万事可协调”。某工程公司负责人汪某某和某水厂负责人郑某采取的就是“长期投资+豪掷”的方式。 2006年至2011年,汪某某先后6次前往张家“拜年”,送出人民币110万元、购物卡2万元、黄金100克。2005年至2013年,郑某先后7次贿赂张金华,共计人民币14万元、财物卡4000元。
张金华收受贿赂的同时给予不法商人以丰厚回报,因为他深谙行贿人的目的。张金华多次为汪某某向相关人员“打招呼”,要求合理安排工程进度和标段验收工作,及时做好工程款拨付工作,并示意汪某某是承揽望江大道E标段的最佳人选。张金华也非常“关照”郑某,直接要求华阳镇和建设局组建专门班子,做好管网施工所需的服务工作。
败坏纲纪,政治生态受“污染”
作为基层的主要领导干部,张金华本应“扛起”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以实际行动树立廉政榜样,但他却对于“跑、要、送”等严重问题不管不顾,漠然视之,任其发展,在他的“示范”带动下,当地少数干部错把节假日“收礼”视为当然,政商关系不“清”,干群关系疏远,严重污染了地方“政治生态”。张金华受贿案中涉案人员大多为企业负责人,企业贿赂成本必将进入运营成本,转嫁到消费者身上,其中危害,不言而喻。
面对法院的公正判决,张金华悔不当初,涕泪纵横。贪欲击溃了恐惧,诱惑腐蚀了底线,张金华为利所趋,为财所惑,一步一步走向了“覆灭”,他用自己的惨痛教训为他人敲响了警钟。政商交往,既要“亲近”,更要“清白”,切不可有任何利益输送,有亲无“清”必将自毁前程,误国害民。
(作者:李 锐 作者单位:安庆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