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委办公室是学校纪委的工作机构,是学校的党内监督专责机构。其主要职责是:
一、协助学校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净化学校政治生态和育人环境,保障和促进学校各项事业健康发展。
二、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等职责。
三、坚守监督第一职责。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强化政治监督,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以及学校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执行情况,督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四、对腐败问题易发多发的选人用人、招生考试、招标采购、基建工程、师德师风、科研经费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开展监督检查,督促学校各级党组织、各单位(部门)开展廉政风险排查与防控工作。
五、受理纪检范围内的信访举报、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干部的合法权益。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妥善处置问题线索,查办违纪违规案件,依法依纪追责问责,向学校党委提出问责建议。
六、会同有关部门开展经常性的党纪法规教育,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和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协同构建和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机制,形成监督合力。
七、组织或协调开展校内巡察和专项治理,及时纠正不正之风,促进党风廉政建设。
八、抓好纪检干部队伍自身建设,加强对纪检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确保政治素质过硬,做到忠诚干净担当。
九、贯彻落实学校纪委的各项决议,完成学校党委和上级纪委交办的各项任务。按照省纪委《关于推进省属本科院校纪检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和责任清单,及时上报有关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