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认为只要自己做到小心一点,隐藏得深一点,就不会被别人发现
反腐倡廉不会这么巧就反到自己
原任职务:江苏省宿迁市宿城区洋河镇副镇长
触犯罪名:受贿罪、贪污罪
判决结果:2012年1月21日,宿城区法院判处徐捷有期徒刑八年零六个月,并处没收财产10万元。
犯罪事实:2008年9月至2011年2月,徐捷利用分管洋河镇城镇规划、工程建设、企业帮办的职务之便,先后多次收受房地产开发商、工程施工方贿赂43万余元,并为他人牟利;2011年2月,在代表镇政府进行道路、桥梁设计洽谈过程中,与设计单位法人代表共谋,采取多报设计合同费的方式贪污5万元。
新闻背景:这是徐捷在被检察机关立案查处期间写下的悔过书。
父亲的经历刺激了我
我作为一名外乡人,大学毕业后只身一人来到江苏省宿迁市,一直在宿迁市宿城区政府部门工作。凭着自己的勤奋努力和出色的工作业绩,我得到了组织的充分关爱和信任,27岁就走上了领导岗位,担任宿城区洋河镇副镇长。
可我对组织的这份关爱和信任,没有好好珍惜和把握。当上领导干部后,我的工作热情不但没有增加反而逐渐减退,责任心也逐渐降低,人生慢慢地偏离了正确轨迹。
我把组织提供的这一工作平台,当成自己挣钱创收的渠道,把人民赋予我的权力当成是自己搞第二产业的工具。我把组织对我的关心和信任,当成了自己受贿的资本。
回想近些年自己的所作所为,我愧对组织多年来对我的关心和培养,愧对组织为我提供的锻炼成长的平台。
记得我参加工作的第一天,我的父母就谆谆教诲我:“不要拿不该拿的钱,不要吃不该吃的饭,不要去不该去的地方。”当时的我把这些教诲谨记心间,可随着职位的提升,手中权力的增大,我渐渐地把父母的这些教诲抛到了九霄云外。
我的父亲曾是一名领导干部,受过他恩惠的那些人,许多早已发家致富,显赫一方。而我父亲从来没有接受过他们的一分一厘,始终保持廉洁自律,克己奉公。可等我父亲退休后,遇到一些事情找他们帮点小忙时,那些人由以前的阿谀奉承变成了现在的不理不睬。
这件事刺激了我的神经,对我触动很大。我由此得出了自己的人生结论——只有拼命积累财富,才是一生中最重要的事情。当官终有退出权力舞台的那一天,在退出权力舞台前一定要完成自己的原始积累。
慢慢地,这种错误的思想认识在我的脑海里扎下了根。在这一想法的驱使下,我开始走向犯罪的深渊,并深陷其中不能自拔。
对朋友没有筛选标准
我是一个外乡人,长期一人在外地工作生活,因身边没有亲朋,不喜欢孤独的我开始在当地广交朋友。但对朋友,我没有严格的筛选标准。在我的心里认为,只要请我喝酒的就是朋友,请我享乐的就是“哥们儿”,请我潇洒的就是“铁杆儿”。
那些出手大方的企业老板,我喜欢与他们交往;那些善于阿谀奉承的项目经理,我喜欢与他们结交;对那些会做生意的同僚,我更是羡慕和崇拜。和这些人交往的过程,就是我利用手中权力为自己赚钱、捞钱的思想转变的过程,就是我接受介绍工程就要收取“中介费”这一潜规则的过程。
看着他们出入开着名车、穿戴都是名牌,我心理开始变得极为不平衡:论能力,我并不比他们差,为什么我不能像他们一样,过上这种安逸的生活?虚荣心的无限滋长,让我走到哪里就攀比到哪里。我攀比的不是谁的工作业绩好、奉献多,而是抽的什么烟、喝的什么酒以及穿着的品牌;比的是吃饭、洗浴、唱歌的环境,还有房产、存款、股票的数字。此时,我的人生字典里只有一个字——钱。
办事就得给好处
我始终认为,现在的社会在脱离党纪党规之外有一套大家默认的“潜规则”,那就是——我找你办事,就得给你好处;我帮你介绍项目,就得找你要介绍费。这条“潜规则”就是大家共同遵守的游戏规则。我始终认为,自己办事也得遵守这个游戏规则。
虽然党和政府加大了反腐力度,在新闻媒体上经常能看到落马贪官的案件,上级也要求我们要廉洁自律,但我仍心存侥幸,认为不会那么巧反腐就“反”到了自己头上。认为只要自己做到小心一点,隐藏得深一点,就不会被别人发现。这种侥幸心理,害得我有了今天这样的下场。
在平常的工作和生活中,我从来都没有认真学习党的规章和条例,更谈不上学习宪法和各种法律法规。我认为这种学习是无用的,学习这些知识,只是在浪费时间。结果是,自己犯了错还不自知,自己犯了法也还不自知,整个一个地地道道的法盲。
我非常感谢组织在这个时候挽救了我,不管组织对我作任何的处理,我都将无条件地服从。我现在还有改正错误的机会吗?我还有面对错误的勇气吗?现在的我只有往前看,脚下的路还要走,面临的山还要翻,年迈的父母还在等我,可爱的妻儿还在盼我。我不能再让他们流泪,不能再让他们失望。我会彻底改正身上存在的错误,树立对金钱正确的认识,培养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
来源:检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