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京报》报道,北航一下属学院的办公室主任,通过模仿领导签字的方式,贪污了200多万元的科研经费。
作为一名与科研经费并无直接关系的行政人员,居然也能“科研腐败”,可以想见,掌管项目申报审批的部门、有权使用经费的项目负责人以及相关财务人员,想从中渔利就更为容易了。北京高校集中区的海淀检察院从2003年至今已立案侦查科研经费领域职务犯罪17件21人,检察人员认为:“掌握大笔科研经费的教授群体,有可能成为新的腐败高发人群。”
这样的案例,反映了科研经费管理方面存在的巨大漏洞。虽然从程序上看,项目经费从一开始申报就需做出预算,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上级部门也会派专家组进行中期审核、了解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课题进度等,最后项目的结题也要审查经费使用情况,但由于实行的是一个封闭的内部管理机制,缺乏公开的监督形式,经费下拨到位后,日常支出完全由项目组自行管理、自行支配,财务部门也很难起到监控的作用,围绕科研经费甚至形成了一条隐秘的腐败生态链,在这一链条上,有行政领导、教授、财务会计、科研仪器采购人员等。
加强对科研经费使用的监管当然很有必要,但一方面,科研活动不同于一般的行政工作,它具有很强的专业性,非专业人员不易监督,项目负责人也需要具备经费支配权才能更好地完成项目,另一方面,科学研究并不只是单纯的
,它也需要与人打交道,甚至需要开展一些相应的社会活动,社会上的不良风气有时确实需要科研活动为其埋单。单纯强调完善监管机制恐怕并不能解决问题。
如果更进一步分析,科研经费腐败的问题恐怕不止于经费的使用。从上游看,项目申报和经费分配机制就有问题。我国目前的科研机构和大学在学科建设、学术成就等方面似乎都特别重视“科研项目”的申报,但与此相应的,是一套封闭的行政化的权力运行体系,这决定了项目及相关经费的分配机制也是行政化的。
项目的确立,往往本身就不具备学术价值,受很多非学术因素的影响,比如意识形态功利性、地方领导的政绩观,甚至为了迎合某项政策而钻空子立名目以捞钱。这样的科研项目,本身就是极大的资源浪费,其在行政化的分配机制主导下,参与的各类机构和人员无非都抱着分一杯羹的心态,欲使这样的科研不腐败,岂可得乎?
这归根结底就是学术评价标准失衡的问题了。行政化的项目立项和经费分配机制,不遵从科学规律,它“预计可能取得的科研成效”本来就很难以严谨的学术标准来衡量,这就使学术生态恶化,这样的研究也自然会催生出各种学术腐败,这远比科研经费使用上的腐败更为严重。
因此,遏制科研经费上的腐败甚至学术腐败,应该让学术回归学术,让科学研究去行政化,建立一套完善的学术评价机制,真正做出有影响力的科研成果来,使研究者不但享有盛誉,也真正依靠知识和才能理直气壮地成为富豪,这样,谁还会从项目经费中贪那样的小便宜,来影响自己可能取得的成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