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以人为本、执政为民”主题教育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4-05-12      访问次数: 567

 

各学院党委、各党总支,各学院、各部门:

为了深入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纪委十七届六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工作要求,根据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印发<关于开展以人为本、执政为民主题教育活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校开展以人为本、执政为民主题教育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开展此次主题教育活动,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以治庸提能力、治懒增效率、治散正风气为重点的作风建设,强化党性宗旨教育和科学发展观教育,增强责任意识、公仆意识和服务意识,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群众观点、坚持党的群众路线,着力解决在思想作风、工作作风等方面存在的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为确保十二五规划开好局、起好步,为学校各项事业科学发展提供有力的政治保障、作风保障和纪律保障。

二、活动内容

开展此次主题教育活动,要坚持正面教育、自我教育为主,紧密联系党员干部思想、作风和工作实际,学习文件、查摆问题、制定措施、抓好整改,引导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切实强化五个意识,着力解决五个问题。即强化宗旨意识,着力解决群众观念淡薄的问题;强化民主意识,着力解决决策脱离实际的问题;强化责任意识,着力解决工作作风不实的问题;强化法治意识,着力解决违纪违规办事的问题;强化廉政意识,着力解决以权谋取私利的问题。

要把治庸提能力、治懒增效率、治散正风气作为开展此次主题教育活动的重点,着力解决一些党员干部作风不端正、行为不廉洁、办事不公道、工作不尽力等问题。

要抓好六个结合,重点开展七个一活动,即把开展以人为本、执政为民主题教育活动与《廉政准则》学习教育活动有机结合起来,与廉政风险防控工程实施活动结合起来,与廉政文化建设示范点创建活动结合起来,与新一轮干部选拔调整工作结合起来,与创先争优活动结合起来,与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系列活动结合起来。

(一)集中召开一次学习教育动员大会。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精简会议、转变文风树立务实高效行政新风,把党员干部从文山会海中解放出来,集中精力想大事、议大事、抓大事的精神和要求,以召开2011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为契机,将以人为本、执政为民主题教育活动、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安全稳定工作等几项重点工作一并部署、一并贯彻落实。

(二)组织开展一次专题学习教育活动。校院两级党委(党总支)理论学习中心组要安排一次以人为本、执政为民专题学习,并重点对照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要求和《廉政准则》等有关规定,认真查找单位和个人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廉政风险。在此基础上,深入剖析问题的根源,认真制定整改措施,并切实抓好落实,为廉政风险防控工程的顺利实施打下良好基础。

同时,各学院党委、各党总支、各党支部要按照上述要求,面向全体党员干部组织开展一次专题学习教育活动。要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届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全国全省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中共中央国务院新修订的《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安徽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实施办法》、《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组织党员干部集中观看《以人为本、执政为民》专题辅导片等。

(三)主要负责人讲一次党课。结合庆祝建党90周年,围绕以人为本、执政为民主题,校院两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在七一前给党员干部讲一次党课。

(四)进行一次集体廉政谈话。结合学校新一轮干部调整,党委和纪委主要负责人对新提拔的科级以上干部进行一次集体廉政谈话,突出强调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和工作要求,并组织签订《 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承诺书》。

(五)开展一次主题实践活动。各学院党委、各党总支要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组织党员干部开展一次以人为本、执政为民主题实践活动。党员干部要在听取意见、查找问题的基础上,在职责范围内为师生办一件实事或做一件好事或解一件难事。

(六)开展一次警示教育活动。学校组织处级以上干部到警示教育基地接受一次警示教育。各学院党委、各党总支可通过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或组织学习警示教育读本等形式,对广大党员干部进行案例警示教育。

(七)组织一次知识测试活动。组织科级以上党员干部开展一次《廉政准则》及其实施办法、《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安徽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实施办法》等相关知识测试活动。

三、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突出教育重点。此次主题教育活动,是新形势下加强作风建设、密切党群关系、促进事业发展的重要举措。各级组织、各个部门要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其重要性和必要性,把它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切实加强领导,确保取得实效。各级领导干部是此次主题教育活动的重点对象,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参加学习、带头接受教育、带头查找问题、带头整改提高。

(二)深入开展学习,切实改善作风。各级党组织要按照通知精神和要求,深入开展学习教育活动,引导党员干部深刻领会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届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上重要讲话的精神实质,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工作理念,切实改善工作作风。

(三)坚持统筹兼顾,精心组织安排。与各项活动和业务工作紧密结合,正确处理好开展主题教育活动与推动各项工作的关系,做到两手抓、两不误,相互促进,用实际工作成效来检验主题教育活动的效果。

请各单位把主题教育活动开展情况于72日前报送学校纪委办公室。联系人:郭广春;电子邮件:jiwei@ahpu.edu.cn

 

中共 纪律检查委员会

中共 党委组织部     中共 党委宣传部

二〇一一年五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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