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中共安徽省委教育工委关于统筹做好教育系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教育改革发展工作的通知》(皖教工委函【2020】38号)文件精神和学校疫情防控实际,为尽量保证学生顺利完成本学期学习任务,现就本学期课程课终考核给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基本原则
根据课程的性质与特点,可积极采用线上考核,坚持“标准不降、形式多样、方式灵活”,鼓励加大过程考核的权重,确保课程目标达成。
二、理论课
1.各学院在学生返校前,继续开展线上教学,完成理论课程线上教学任务,根据线上教学效果评价,开展线上补课、指导和答疑,并要求学生认真复习迎考。
2.在完成课程教学任务的前提下,各学院指导授课教师做好线上考核的相关准备工作。
1)参照课程大纲要求,确定考核内容,应支撑课程考核目标的达成。
2)采用考试方式的课程,鼓励开卷考试或开放式考试,提倡以主观题(设计型、案例分析型等)为主,考察学生对知识的理解能力和综合分析能力;采用考查方式的课程,提倡通过报告、论文、作品等形式考核。所有课程要强化过程考核。
3)课程考核可依托相关信息化平台,如腾讯会议、学习通、雨课堂、慕微课堂等开展线上考核。
4)对于量大面广的课程,在精心安排的基础上,经过模拟和测试后实施。
5)对于含课内实验的课程,且实验必须学生返校后完成的,可先完成理论部分线上考核;部分课内实验可通过虚拟仿真、教学视频等形式完成的,可组织学生完成实验教学和考核。
6)部分不采取线上考核的课程,待学生返校后组织考核。
3.无法参加线上考核的学生,学院要做到“一生一策”或由学生申请缓考。
三、实践教学环节
1.对已采用虚拟仿真、教学视频等通过在线方式完成教学任务的实践教学环节,可完成考核。
2.须返校后完成的实验、实习实训、课程设计等实践教学环节待学生返校后另行安排。
四、非毕业班补(缓)考
1.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非毕业班补(缓)考课程,可采用线上考核方式完成,具体参照上述意见执行。
2.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课程补(缓)考工作将于下学期初进行。
五、有关要求
1.各学院应高度重视疫情防控期间的在线考核工作,通过专题研究,拟定切实可行的考核方案。
2.各学院应组织教师将拟采取的考核形式与要求告知学生,在与学生充分沟通并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确定是否采用线上考核。如开展线上考核,授课教师需填写在线考核申请表(模板见附件1)。
3.课终考核应于6月28日前完成考核,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非毕业班补(缓)考应于7月10日前完成考核。
4.课终考核方案审批表(见附件2)于6月15日之前报教务处审批;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非毕业班补(缓)考考核方案审批表(见附件3)于6月20日之前报教务处审批。
4.安排相关教师填写课终在线考核安排和要求(模板见附件4)和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非毕业班补(缓)考课程在线考核安排和要求(模板见附件5),经学院审批后于考前一周报教务处备案。
5.各学院应当开展诚信考试教育,严明考试纪律,杜绝考试违纪行为。
6.线上考核的相关材料等,按要求做好归档保存工作。
附件2: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课终考核方案审批表(另行下发)
附件3: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非毕业班补(缓)考课程考核方案审批表(另行下发)
附件4:课终在线考核安排和要求(模板).docx)
附件5: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非毕业班补(缓)考课程在线考核安排和要求(模板).docx
教务处
2020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