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有关部门:
为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及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使“学生中心、成果导向、持续改进”的认证理念得到进一步贯彻,根据《关于印发〈 2019-2021年本科教学质量提升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校教字〔2019〕53号),经研究决定开展2020年校级本科教学质量提升计划项目的申报工作(以下简称“提升计划”)。请各单位认真组织申报工作,于2020年9月25日前报送相关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各类项目应紧紧围绕我校办学定位与办学特色,结合现代大学的内涵建设与发展,组织力量,科学论证,有针对性地申报各类项目。
一、项目类别
(一)专业建设类
1.优势专业:(2020年拟立项1个)主要按照《工程教育认证》的通用标准和专业补充标准或行业认证标准进行专业内涵建设。主持人原则上为专业负责人,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建设目标是力争通过教育部或行业的专业认证。
2.特色专业:(2020年拟立项2个)从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教学内容、教师队伍建设、实践教学体系等方面改革,充分体现学校的办学定位、办学优势、办学特色以及行业背景,在全省同类型高校相关专业建设和改革起到示范和带动作用。主持人原则上为专业负责人,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建设目标是获批省级专业类建设项目立项。
3.“六个一”示范建设专业:(2020年拟立项2个)申报基本条件为所属基层教学组织要达到《关于印发< 基层教学组织和基本教学活动标准化建设暂行办法>的通知》(校教字〔2019〕52号)中的评价指标体系及标准。经过三年建设,需具有1个来自企业/行业的专业顾问、有1门通过学校认定的双语示范教学课程、有1门企业/行业开发的课程且由校外专家授课、有1个高层次深度合作的省级及以上实习实训基地、有1门能被省教育厅推荐至教育部评审的国家级一流课程、有1门校级及以上的课程思政示范课程。主持人原则上为专业负责人,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建设目标是获批省级专业类建设项目立项。
各学院根据实际情况,在优势专业、特色专业、“六个一”示范建设专业中任选一类申报,且限报1项。申报的专业原则上没有在研的国家/省/校级专业类项目(包括优势专业、特色专业、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一流(品牌)专业等),且校级优势专业、校级特色专业中已获资助专业不得再申报同类别项目。
(二)课程建设类
4.大规模在线开放课程(MOOC)示范项目:(2020年拟立项2门)以MOOC课程为载体,充分利用信息技术优势,探索全程在线、网络开放教学与课堂教学相结合的信息化教学新模式,将课程跃升至深度探究、思辩、互动与实践的新高度,不断提升课程教学质量。主持人应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建设目标为获批省级MOOC课程立项。
5.精品线下开放课程(线上线下混合):(2020年拟立项10门)基于慕课、专属在线课程(SPOC)或其他在线课程,运用适当的数字化教学工具,依靠大数据、学习分析等技术,开展“云+端”学习活动与支持服务。结合本校实际加强课程的内涵建设,深化课程教学内容改革与教学方法改革,安排20%—50%的教学时间实施学生线上自主学习,与线下面授有机结合开展翻转课堂、混合式教学。主持人应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建设目标为获批省级精品线下开放课程立项。
各学院根据实际情况,在大规模在线开放课程(MOOC)示范项目、精品线下开放课程(线上线下混合)中任选一类申报,且限报1门。申请人需在网络教学平台或开放式课程教育平台上展示完整教学资源,包含课程简介、教师队伍、教学大纲、授课教案、作业习题、资料库等,未展示的,学院不得推荐。参与金课建设的,优先给予推荐。
6.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2020年拟立项3门)每个学院限报1项。主要以现代信息技术为依托,以相关专业类急需的实验教学信息化内容为指向,以完整的实验教学项目为基础,推动学校探索线上线下教学相结合的个性化、智能化、泛在化实验教学新模式,形成专业布局合理、教学效果优良、开放共享有效的高等教育信息化实验教学项目示范新体系,支撑高等教育教学质量全面提高。主持人原则上为专业负责人或实验室负责人,副高及以上职称。建设目标为获批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立项。
7.社会实践课程:(2020年拟立项3门)每个学院限报1门。申报条件为需在2019年“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中获得省级银奖及以上,且依托课程应已纳入人才培养方案的非实习、实训课程,配备理论指导教师,具有稳定的实践基地,学生70%以上学时深入基层,保证课程规范化和可持续发展。
大规模在线开放课程(MOOC)示范项目、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达到国家级一流课程申报基本条件(项目申请人邀请专家论证通过),以及2019年由省教育厅推荐到教育部评审的课程,如尚未有省/校级课程项目支持,可直接申报,不占学院申报指标。
(三)教育教学类
8.教育教学研究项目:
(1)重点围绕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包括人才培养方案、人才培养过程、理论课程体系、实验课程体系、实践性教学环节、创新能力的培养等)、课堂教学质量的提高、实践教学质量的保障、现场教学、案例教学、项目教学、研究性教学、教学管理等方面选题申报。
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根据各学院现有专业数、专任教师数等情况限额申报。重点项目申请人原则上需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双肩挑”人员应从业务所在学院申报。
(2)教学研究项目(招标项目)
申请人在本项目研究领域具有示范引领作用,并总结工作经验,在全校深入推进项目的研究与建设工作。项目等级为校级重点项目,申请人须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中级及以上职称。结题要求:围绕研究项目制定政策文件或者通过积极推进产生了一定的推广性成果经验。招标的选题(每个选题原则上拟立项1项)包括:
1)学校课程思政建设方案与实施途径研究;
2)学校一流课程实施途径研究;
3)疫情防控常态化课程教学改革;
4)地方特色高水平大学教师能力发展与提升路径研究;
5)学校劳动教育实施方案与路径研究;
6)利用新媒体实现本科招生宣传工作转型的机制和途径研究;
7)学校创新创业教育实施方案与路径研究;
8)基于成果导向的本科学生学习效果调查研究与实施。
项目结题达到申报时预期目标任务,并取得相应成果。
各学院应坚持公平、公正原则,按照推荐指标评审等额推荐(具体见附件1),推荐时应明确项目类别,并分类排序。
(四)其他集体建设类
9.教学团队:(2020年拟立项2个)主要支持由省级及以上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和工程认证通过专业的主要成员申报,以教研室、研究所、实验室、教学基地、实训基地和工程中心等为建设单位,以系列课程或专业为建设平台,在多年的教学改革与实践中形成团队,具有明确的发展目标、良好的合作精神和梯队结构,老中青搭配、职称和知识结构合理,在指导和激励中青年教师提高专业素质和业务水平方面成效显著。主持人原则上为副高及以上职称。建设目标是获得省级教学团队立项。
10.基层教学组织示范项目:坚持立德树人,创新组织形式,明确职能定位,健全管理制度,完善运行机制,充分调动广大教师教育教学的积极性,切实发挥基层教学组织在人才培养中的重要作用,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学校《关于开展“基层教学组织和基本教学活动”标准化验收和示范认定工作的通知》要求组织申报和评审工作,本次不再组织重新申报。建设目标是获得省级基层教研室示范项目立项。
11.校企合作实践教育基地:(2020年拟立项1个)主要围绕组织机构、管理办法、实践条件、实践形式、实践内容、共享机制、保障条件等方面开展建设。建设目标为获批省级校企合作实践教育基地。
12.示范实验实训中心:(2020年拟立项2个)主要在实验教学理念、实验教学体系、实验教学方式方法、实验教学队伍建设、仪器设备配置和安全环境、中心建设和管理模式、实验教学信息化水平等方面取得突出的建设成果和示范作用。建设目标为获批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13.“六卓越一拔尖”卓越人才培养创新项目:(2020年拟立项2个)主要围绕国家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2.0、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2.0、卓越法治人才教育培养计划2.0、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计划2.0,探索学校和行业、企业、科研院所、法院等联合培养人才新机制,旨在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建设目标为申报国家“六卓越一拔尖”打下基础。
各学院根据实际情况,在校企合作实践教育基地、示范实验实训中心、“六卓越一拔尖”卓越人才培养创新项目中任选一类申报,且限报1项。
(五)个人荣誉类
14.教学名师:(2020年拟立项4名)。申报校级教学名师须具有教授职称,长期承担本科教学任务,坚持讲授基础课程。近三年来,面向本科生年均理论教学工作量不少于100学时。教学效果好,主讲课程在全校有较大影响,并形成独特而有效的教学风格,在校内起到示范作用,2019-2020学年教学质量考核位列所在学院前1/3。教学名师属于个人荣誉类称号。
(六)课程思政类
15.“课程思政(或专业思政)”教研专项。为贯彻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有效促进课程思政建设,重点围绕高等教育理念在课程教学中的运用、教学内容设计、专业课教师课程思政意识与能力培养、课程思政实现的方式与途径、教学案例的设计等开展专题研究和教学改革。项目等级为校级一般项目,项目申请人须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中级及以上职称。项目结题达到申报时预期目标任务,并取得相应成果。各学院按照推荐指标评审等额推荐(具体见附件1)。
16.课程思政教学团队:(2020年拟立项1个)充分发挥教研室、教学团队、课程组等基层教学组织作用,建立课程思政集体教研制度;鼓励支持思政课教师与专业课教师合作教学教研,鼓励支持“杰青”“名师”“中江学者”“教学骨干”等带头开展课程思政建设。打造一支结构合理、教研活动和科学研究活跃,成果丰硕的课程思政教学团队。
各学院根据实际情况,在第9项教学团队和本项课程思政教学团队中任选一类申报,且限报1项。
17.课程思政教学名师:(2020年拟立项2名)申报课程思政教学名师须具有教授职称。充分发挥各二级党组织、各党支部、各基层教学组织的政治理论学习和基本教学活动的作用,对广大教师进行课程思政能力培养,帮助教师掌握思想政治教育的内容体系,理解基本内涵与逻辑,逐步提升思想政治教育基本能力与素养。2019-2020学年教学质量考核位列所在学院前1/3。
(七)教学成果奖类
18.教学成果奖:(2020年拟立项20项)申报教学成果奖须是已经结题的教学研究项目。所申报的教学成果,应是在教学内容改革、课程建设、教材建设、专业教师等某一方面取得显著成效。
(八)线上教学类
19.线上教学优秀课堂:(2020年拟立项27个)在线教学活动目标明确;在线教学资源选择合理;课程主讲教师教学能力强;在线课堂活动组织规范;在线课堂评价方法科学;平台选用合理;在线教学效果良好。各学院按照推荐指标评审等额推荐(具体见附件2),该类别为非建设类项目,无经费支持。
20.线上教学名师:(2020年拟立项5名)申报校级教学名师须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长期承担本科教学任务,坚持讲授基础课程。近三年来,面向本科生年均理论教学工作量不少于100学时。教学效果好,主讲线上课程在全省同领域内有较大影响,并形成独特而有效的教学风格,在省内起到示范作用。参评教师应主持过省级以上教研项目,承担或参与过省级质量工程中专业类或课程类建设项目。在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改革方面取得突出成绩,作出重要贡献,获得过厅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励。发表过高质量的教研论文或出版具有一定影响的教研专著。自编、参编过高水平、有特色、版本新的教材。2019-2020学年教学质量考核位列所在学院前1/3。线上教学名师属于个人荣誉类称号。
各学院根据实际情况,在第14项教学名师、第17项课程思政教学名师和本项线上教学名师中任选一类申报,且限报1项。已获得省/校级教学名师称号的,不再重复申报教学名师、课程思政教学名师和线上教学名师。
21.线上教坛新秀:(2020年拟立项6个)每个学院限报1人。申报教坛新秀须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在高校工作6年以上,具有高校教师资格证,年龄40周岁以下(1980年10月1日后出生)的教师;参评教师为教学第一线教师,教学工作量饱满,高于所在教研室或课程组平均水平(实际授课时数不得低于每周4课时)。线上教学水平高,教学效果优秀。任现职以来,取得了一定的教研、科研、技术服务成果;在指导学生创新创业、学科技能竞赛、教学能力大赛中取得较好成绩,学生满意度较高。近4年无教学事故或其他处分,2019-2020学年每学期学生网上评教均位列所在学院前1/3。线上教坛新秀属于个人荣誉类称号。已获得省/校级教坛新秀称号的,此次不再申报。
线上教学优秀课堂、线上教学名师、线上教学新秀的具体申报要求见学校通知《关于开展质量工程支持疫情防控期间高校线上教学工作特需项目申报的通知》中《申报指南》(附件3)。其中,线上教学成果奖待省教育厅发布申报要求后组织申报,请注意总结线上教学改革经验,凝练并形成可推广可借鉴的成果。
二、注意事项:
1.主持2个以上(含2个)集体项目且未结题的主持人不得申报本次“提升计划”集体项目(不包括教学名师、教坛新秀、教学成果奖);主持1个教学研究项目且未结题的主持人不得申报本次“提升计划”教学研究项目。
2.请各学院严格把关,按限额评议、推荐,并进行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教务处。已经在研的同类项目不得重复申报,杜绝超项申报、弄虚作假等现象,一经发现,取消学院本年度该类别所有项目。
3.项目申报人于8月25日-9月25日期间在校级质量工程系统(网址:http://202.38.95.115/QRMISStu/?OrgCode=10363)上传项目申请书WORD版(上传系统中的申报书位置)和签字盖章后扫描件PDF版(上传至其他附件位置);学院管理员审核无误后,于9月25日前推荐至学校评审;逾期系统关闭,不再受理。项目申报书见附件4。
4.各学院、部门于9月25日前报送“提升计划”项目汇总表(附件5)、校级质量工程系统导出的项目汇总表和公示无异议说明(纸质版须学院、部门盖章,一式一份,电子版和电子盖章扫描件发送至:jwc01@ahpu.edu.cn)。报送单位对项目申报书与项目汇总表信息一致性、完整性负责。学校不受理个人申报材料。
5.学校原则上在校级“提升计划”项目申报的基础上推荐申报省级教学类项目,包括线上教学特需专项(线上教学优秀课堂、线上教学名师、线上教学新秀)。
附件3:高等学校省级质量工程支持疫情防控期间高校线上教学工作特需项目申报指南.doc
教务处
2020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