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给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大学生的重要回信精神,加快培养创新创业人才,持续激发学生创新创业热情,展示我校创新创业教育成果,搭建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与社会资源对接平台,根据《教育部关于举办第七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教高函〔2021〕2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于2021年5月至6月举办第六届 “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暨安徽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选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我敢闯、我会创
二、大赛目的与任务
以赛促教,探索人才培养新途径。全面推进我校课程思政建设,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引领我校人才培养范式深刻变革,建构素质教育发展新格局,形成新的人才培养质量观和质量标准,切实提高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
以赛促学,培养创新创业生力军。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和高水平自立自强,激发学生的创造力,激励广大青年扎根中国大地了解国情民情,在创新创业中增长智慧才干,坚定执着追理想,实事求是闯新路,把激昂的青春梦融入伟大的中国梦,努力成长为德才兼备的有为人才。
以赛促创,搭建产教融合新平台。把教育融入经济社会产业发展,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领域成果转化和产学研用融合,促进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有机衔接,以创新引领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努力形成高校毕业生更高质量创业就业的新局面。
三、组织机构
本次大赛由教务处、学生处、团委、研究生部联合主办,计算机与信息学院承办。大赛设立组织委员会(简称大赛组委会)、专家指导委员会、秘书处。
1.大赛组委会
名誉主任:王绍武
主 任:苏国红 叶常林
副 主 任:周晓宏 汪 军 刘金斌 郭广春
委 员(按姓氏笔画排序):
王传玉 左如忠 刘 军 江 明 许德章 李长龙吴月红 陆 峰 邵文生 金成星 郑千里 胡 好 徐达奇 龚本刚 薛正莲 高建纲(主持)
大赛组委会负责大赛组织实施指导工作。
2.专家指导委员会
主 任:刘 涛
副主任委员(按姓氏笔画排序):
王小元 王冠凌 朱协彬 朱贤东 刘世林 江本赤 刘德军 吴小太 张金轮
周 伟 金庆红 贾文友 袁惠芬 唐雪梅 葛 飞 谢荣见 潘家保
委 员(按姓氏笔画排序):
王凤莲 王正刚 王邦伦 王海涛 孔 超 孙妍妍 邢英梅 刘三民 刘玉飞 刘华玉 许家宝 严 楠
李永明 李 炜 李 茜 李 钧 肖 平 邱月友 汪石农 汪步云 周金明 郑衍畅 赵宏斌 柏受军
钟相强 修 宇 俞梦璇 唐 海 徐晓光 徐继成 郭欣欣 章 平 梁 楠 谢叶寿 程永宏 薛保红
专家指导委员会负责指导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赛、省赛工作。大赛秘书处设在计算机与信息学院。由戴家树任秘书长,王春亭任秘书,负责校赛、省赛日常组织工作。
四、参赛项目要求
1.参赛项目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下一代通讯技术、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服务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各赛道参赛项目类型详见附件)。
2.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3.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须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在主管部门完成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须提交营业执照、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相关证件的扫描件、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等。参赛项目可提供当前真实财务数据、已获投资情况、带动就业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在国赛通知发布前已获投资1000万元及以上或在2020年及之前任意一个年度的收入达到1000万元及以上的参赛项目,请在全国总决赛时提供投资协议、投资款证明等佐证材料。
4.参赛项目不得含有任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内容。须尊重中国文化,符合公序良俗。
5.参赛项目根据各赛道相应的要求,只能选择一个符合要求的赛道报名参赛。已获本大赛往届全国总决赛各赛道金奖和银奖的项目,不可报名参加本届大赛。
6.参赛人员(不含 师生共创参赛项目成员中的教师)年龄不超过35岁(1986年3月1日之后出生)。
7.各学院负责审核参赛对象资格。
五、高教主赛道参赛项目类型
1.“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2.“互联网+”制造业,包括先进制造、智能硬件、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3.“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人工智能技术、物联网技术、网络空间安全技术、大数据、云计算、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企业服务、下一代通讯技术、区块链等;
4.“互联网+”文化创意服务,包括广播影视、设计服务、文化艺术、旅游休闲、艺术品交易、广告会展、动漫娱乐、体育竞技等;
5.“互联网+”社会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财经法务、房产家居、高效物流、教育培训、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等。
参赛项目应结合以上分类及自身项目实际,合理选择项目类型。参赛项目不只限于“互联网+”项目,鼓励各类创新创业项目参赛,根据行业背景选择相应类型。
六、主赛道参赛组别和对象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已获投资情况和项目特点,分为本科生创意组、研究生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师生共创组。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一)本科生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国赛通知下发之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团队负责人及成员须均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本科生或专科生。
2.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能参加本组比赛(科技成果的完成人、所有人中参赛申报人排名第一的除外)。
(二)研究生创意组
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国赛通知下发之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团队负责人和团队成员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研究生或本专科生。
2.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能参加本组比赛(科技成果的完成人、所有人中参赛申报人排名第一的除外)。
(三)初创组。
参赛项目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8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初创企业法定代表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教育),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6年之后的毕业生,不含在职教育)。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国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2.初创组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3.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含基于国家级重大、重点科研项目的科研成果转化项目)可以参加初创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1%(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26%)。
(四)成长组。
参赛项目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3年以上(2018年3月1日前注册);或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8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含2轮次),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定代表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生(包括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教育),或毕业5年以内的学生(即2016年之后的毕业生、不含在职教育)。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国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2.成长组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3.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含基于国家级重大、重点科研项目的科研成果转化项目)可以参加成长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1%(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26%)。
(五)师生共创组。
基于国家级重大、重点科研项目的科研成果转化项目,或者教师与学生共同参与创业且教师所占权重比例大于学生(如已注册成立公司,教师持股比例大于学生)的项目参加师生共创组进行比赛。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项目如已注册成立公司,公司注册年限不得超过5年(2016年3月1日后注册),师生均可为公司法定代表人。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国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股权结构中,师生股权合并计算不低于51%,且学生参赛成员合计股份不低于10%。
2.参赛申报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生(包括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教育),或毕业5年以内的学生(即2016年之后的毕业生、不含在职教育)。
3.参赛项目中的教师须为高校在编教师(2021年6月1日前正式入职)。
七、赛程安排
1.校赛报名阶段(2021年5月-6月15日):参赛团队通过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cn)或微信公众号(名称为“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或“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任一方式进行报名。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6月15日。同时填报第七届 “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报名表(见附件3)和汇总表(见附件4)。院赛由学院(部门)自行安排,但不得晚于6月15日。
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团队也需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org.cn)进行报名,其他报名材料按学校团委要求报送。
2.主赛道校赛(2021年6月16日-6月30日):校园赛将采用“初赛+决赛”的比赛形式;具体比赛环节、评审方式将参照安徽省大赛评审规则,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出评审规则。初赛评审采用专家网评形式,决赛采用现场答辩形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八、经费支持
学校将根据各学院往年“互联网+”国赛及省级获奖等级,在学科竞赛经费划拨上给与重点支持;同时对本届“互联网+”校赛重点培育项目重点给予经费资助。
九、校赛奖项设置及奖励
本科生创意组、研究生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和师生共创组分别设一、二、三等奖三个等级,一等奖数为该组别参赛项目数的10%,二等奖数为该组别参赛项目数的15%,三等奖数为该组别参赛项目数的20%,优秀奖若干,设优秀组织奖若干项,优秀指导教师30名。
大赛组委会对获奖的团队与个人颁发获奖证书。对于在省赛和全国总决赛中获奖的团队按照《 大学生学科与技能竞赛管理暂行办法》给予奖励。
十、有关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此项大赛,认真做好大赛宣传动员和组织工作,做到动员全覆盖,为参赛学生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支持。
2.各学院要积极组织项目参赛申报。各学院要在广泛动员的基础上,充分利用校内优质资源,整合校友资源,鼓励教师和符合条件的校友、导师将科技成果产业化,认真筛选、发掘近两年优质的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积极联系符合条件的参赛对象,鼓励其踊跃报名参赛,各学院推荐参赛项目指标数详见附件1。
4.跨学院交叉组队的项目,学院之间应做好协调工作,项目申报时只能按照项目队长所在学院进行申报。
5.为切实做好本次竞赛的组织工作,方便部门及学院交流,各学院、部门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详见附件2。
其他大赛有关事宜,可与大赛组委会办公室联系。
十一、联系方式
大赛秘书处设在计算机与信息学院,秘书处联系电话:
戴老师:18855305331
王老师:13956153241/2871047
附件1:第七届 “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各学院申报项目一览表.xls
附件2:第七届 “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部门、学院联系人名单.doc
附件3:第七届 “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报名表.xlsx
附件4:第七届 “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报名信息汇总表.xlsx
教务处、团委、研究生部
2021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