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牢固确立教学工作的中心地位,强化“学生中心、产出导向、持续改进”的质量理念,不断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根据《 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办法(修订)》(校教字〔2021〕16号),现开展本学期课程教学的学生网上评价工作,其是学校教学质量提升的重要途径,是教师教学质量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时间
2021年6月7日~2021年6月21日
二、评价范围
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开设的课程
三、评价要素
1.为人师表,关心学生、严格要求学生、公平对待学生,发挥课程思政育人作用。
2.严格遵守教学过程规范,从未出现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内容或言论;不提前下课,不随意调课、停课。
3.讲课精神饱满、富有激情,举止、语言文雅,教学姿态端庄自然,板书规范,使用普通话或规定的外语授课。
4.课堂准备充分,授课娴熟、条理清晰、分析透彻;能够提供必要参考资料;反映或联系学科及专业新思想、新概念、新成果,理论与实际联系紧密。
5.能够根据课程特点采用合适教学手段方法,重难点突出,深入浅出。
6.关注每位学生听课状态,通过点名、提问等互动方式引导学生自主认真学习。
7.作业批改认真负责、辅导答疑认真及时。
8.这门课程到课率很高、课堂纪律良好、学生玩手机情况较少。
9.我能够大部分理解、吸收、消化在学习过程中对我而言属于难点的知识。
四、评价等级
分为5个等级11档,每档对应分值为:
优秀⁺--98分,优秀--95分,优秀¯--92分;
良好⁺--88分,良好--85分,良好¯--82分;
中等⁺--78分,中等--75分,中等¯--72分;
合格--60分;
不合格--50分。
五、评价操作流程
1.学校主页→校园服务→教务系统→“二、教务系统(新系统—自2019-2020-2学期开始使用)入口”登陆:(输入“用户名”→“密码”→“登录”)→量化评教。
2.对每一门课程的每一位老师评价后都要点击“提交”,提交时需仔细核对,点确认后不能更改。当所有课程在“操作”栏显示“评价完成”时,即表示已完成所有网上评价操作。
六、其他
1. 学生评价是学生参与教学管理的重要环节,也是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的主要内容。请各学院高度重视,通知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上网完成评价,逾期“网上评价”系统将自动关闭。
2. 学生应按照评价要求,本着对任课教师和本人负责的态度,独立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如果发现代评现象,将予以严肃处理。教务处将对各学院学生评价情况进行通报。
3. 评价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及时反映,电话:0553-2871403。
教务处
2021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