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了有效执行“学生中心、产出导向、持续改进”理念,全面掌握开学教学工作运行状态,切实保障正常教学秩序,推动教学工作高质量发展,学校将于9月6日-9月19日(第1、2教学周)开展期初教学工作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1.上课教室(包括实验室、计算机房、语音室等)的安排、教学设施准备及运行情况。
2.各学院学生报到、到课及听课效果等情况。
3.任课教师教学准备(如教学大纲、备课笔记、多媒体授课课件、授课计划、教材、学生名册等)及线上线下混合教学开展情况。
4.各学院教学工作计划、基层教学组织活动计划、本学期实验、实习、实训、课程设计等校内外实践性教学环节的计划。
5.上学期各类课程试卷和实践环节的教学材料归档情况。
6.各学院学生的学科和技能竞赛进展情况。
7.有关学院的的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和新文科教育专业认证工作开展情况。
8.其他,如疫情防控下的线上线下融合式教学工作预案、省委巡视反馈教学问题整改情况等。
重点检查内容:学生到课率;教师教学准备情况、遵守上下课时间以及调(停)课制度情况、课表执行异动备案情况等;课堂学风和教风;本学期各专业教学计划及任务的执行;实验、实习实训、课程设计等实践性教学的准备和落实;考试材料归档及2021届毕业设计(论文)材料规范情况;专业认证的进展情况;国际工程师学院设备搬迁及开学进展情况;疫情防控情况等。
二、检查方式
采取学院自查、学校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学院在规定的时间内组织检查;相关部门组织有关人员对全校教学情况进行抽查。
三、检查要求
1.各学院要成立专门的期初检查工作组,认真落实检查工作,责任到人,作好记录。
2.在期初教学检查期间,各学院切实了解教学过程中的真实情况;坚持检查与指导相结合原则,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协同分析探讨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召开教学相关工作会议,做好上学期工作总结和本学期教学安排。
3.检查结束后,各学院应认真填写《 期初教学检查总结表》(在教务处网站下载),并于9月24日(星期五)之前将纸质盖章件及电子版材料报送教务处质量建设科。电子版发送至QQ:460249424。
教务处
2021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