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进一步落实省委巡视整改要求,全面深入了解教学运行状况,落实教学过程管理相关规定,及时发现和解决教学中存在的问题,使教学管理更加科学,促进形成优良教风、学风,学校将于11月1日~11月14日(第9~10教学周)开展期中教学工作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1.教风学风、教学秩序、课堂教学效果、教学值勤等情况。
2.各课程授课计划执行情况,实验和实践性教学环节的落实情况。
3.线上线下混合教学开展情况。
4.“双基”内涵建设情况。对照“双基”建设达标和示范标准,持续建设开展情况。
5.教师听课、新教师助课及培训、本科生导师辅导等情况。
6.教学研讨、师生座谈会等教学活动开展情况。
7.一流专业及一流课程建设、专业认证工作进展情况。
8.第十周课程考试各项工作准备情况。
9.国际工程师学院教学运行及管理情况。
10. 其他相关教学活动开展情况。
二、检查方式
本次检查遵循“严格标准、实事求是、体现规范、注重质量”的原则,采取学院自查、学校抽查(或联合巡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学院在规定的时间内组织自查,学校将以适当形式进行抽查(或联合巡查)。
三、相关要求
1.高度重视,认真落实。根据通知要求,各学院要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期中教学检查工作计划,组织实施自查工作,自查过程要做到有记录、有总结、有改进。相关材料作为教学档案保存。
2.问题导向,认真整改。通过师生座谈、听课、看课等途径方式掌握教学一线信息,认真梳理、查找教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深入分析并提出解决办法,促进教学质量的全面提高。
3.持续改进,认真总结。强化产出导向,检查结束后,填写《 期中教学检查总结表》(在教务处网站下载)。该表盖章件于11月19日前交送教务处质量建设科,电子版发至邮箱:460249424@qq.com。
教务处
2021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