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2021-2022学年第1学期开设课程补缓考工作已全部结束,为做好2022-2023学年第1学期重修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修范围
1. 学生以前各学期未通过课程均可申请,但上学期考试违纪、作弊、旷考、取消考试资格的课程本学期不允许申请重修。
2. 结业离校学生若未达到最长学习年限,可以申请重修。
二、办理程序
1. 重修学生首先应于9月19日9:00至9月22日23:30期间上网进行重修选课或报名,报名选择“插班重修报名”;如果报名不成功则选择“单开班重修报名”,其中2020级以后学生单开班重修课程报名范围为本学期开课课程;若2018、2019级学生重修课程报名人数未达到30人,由课程开设学院根据教学需要决定是否安排单开班重修课程;若2020级及以后学生,重修课程报名人数未达到30人,不安排单开班重修课程。
选课路径:登录学校主页
2. 9月26日前课程所属学院根据各课程重修报名人数完成单开班课程的上课时间、地点的编排及名单处理工作,单开班课程任务应自第5周开课,第13周前完成教学工作,上课地点全部安排在校本部4号教学楼和国际工程师学院学习中心。
三、注意事项
1. 插班重修选课不检测上课时间冲突,选课完成后务必点击“个人课表查询”查看自己所选课程、任课教师、上课时间、地点。
2. 凡重修课程为本学期开课课程应尽量选择“插班重修选课报名”,如果没选择“插班重修选课报名”而是选择了“单开班重修报名”,后期若单开班重修课程达不到开班人数条件,在选课结束后,这些学生须办理单开班重修转插班重修手续,请这些学生务必于9月30日前将经任课教师签字的插班重修申请表交到学生所属学院教学办公室,逾期不交表的一律按放弃重修处理。
3. 符合条件的单开班重修课程均自第5周开始上课,相关学生务必于9月25日前上网查询自己的重修课程课表。
4. 根据《 全日制本科学生学籍管理办法(修订)》(校教字〔2021〕57号)为保证每学期的学习效果,2020级及其以后的学生每学期重修课程门数不超过2门;重修课的开设实行跟班重修的办法,学生跟班参加学习;对量大面广的必修课,如果该学期有正常开设的同门课程,且申请重修学生人数达到30人以上,受到班级容量限制不便于实行跟班重修,则可以单独开设重修班;涉及到跨校区重修或转专业补修的入驻国际工程师学院学生,重(补)修课的开设将视具体选课情况由学校和相关学院协商解决。重修课程的考核,原则上应与该学期正常开设的同门课程在同一时间、采用同一试卷考核,不得单独出卷。
5. 重修学生上课考勤严格按照《 学生考勤管理办法(试行)》执行。重修课程时间若与本人其他课程上课时间冲突(冲突学时不得超过总学时的1/2),须向任课教师履行请假手续。
6. 本学期单开班的重修课程考核(单独出卷考核课程)应于第13周(2022年11月27日)前完成,具体考核时间、地点由开课学院安排并通知任课教师和学生,同时报教务处备案。
教务处
2022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