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落实学校“三抓”“三全六专”工作要求,推进践行教书育人使命,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 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办法(2022年修订)》(校教字〔2022〕50号),开展本学期课程教学学生评价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时间
2022年12月13日~2022年12月27日
二、评价范围
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开设的课程
三、评价要素
评价要素包括思想政治、教学组织、课堂管理、学习效果等方面,具体如下。
1.牢固树立教师是课堂教学和管理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意识,从未出现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内容或言论。
2.坚持立德树人、为人师表,有理想信念,挖掘拓展课程思政教育元素,发挥课程的思想政治教育功能,学习贯彻党的中共二十大精神。
3.有道德情操,讲课精神饱满、富有激情,举止、语言文雅,不提前下课,不随意调课、停课。
4.教学内容充分,有扎实学问,准备充分,授课娴熟,能够提供必要参考资料;能将学科及专业的新思想、新概念、新成果融入教学。
5.教学方法灵活,能够根据课程特点采用合适教学手段方法,师生互动好,重难点突出,深入浅出。
6.课后辅导积极,有仁爱之心,作业批改认真负责、辅导答疑认真及时。
7.坚持学生中心,关注每位学生听课状态,该门课程出勤率高、抬头率高、前排率高、课堂纪律良好、学生玩手机情况较少。
8.坚持产出导向,关注学生学习成效,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培养学生发现、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因材施教,学习有获得感。
四、评价等级
分为5个等级11档,每档对应分值为:
优秀⁺--98分,优秀--94分,优秀¯--91分;
良好⁺--88分,良好--84分,良好¯--81分;
中等⁺--78分,中等--74分,中等¯--71分;
合格--60分;
不合格--50分。
五、评价操作流程
1.学校主页→校园服务→教务系统→“二、教务系统(新系统—自2019-2020-2学期开始使用)入口”登陆:(输入“用户名”→“密码”→“登录”)→量化评教。
2.对每一门课程的每一位老师评价后都要点击“提交”,提交时需仔细核对,点确认后不能更改。当所有课程在“操作”栏显示“评价完成”时,即表示已完成所有网上评价操作。
六、其他
1.学生评价是学生反馈课堂学习效果的重要途径,也是教师反思和改进教学的有力手段,有利于实现教学过程的科学化,对提高教学质量具有促进作用。请各学院高度重视,通知相关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评价,逾期“网上评价”系统将自动关闭。
2.学生应按照评价要求,本着对任课教师和本人负责的态度,独立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如果发现代评现象,将予以严肃处理。
3.评价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及时反映,电话:0553-2871403。
教务处
2022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