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2009级新生学生证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9-12-29浏览次数:484

 
关于办理2009级新生学生证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系:      为做好2009级新生学生证办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系组织新生认真填写学生证登记表。      填表要求:      1、用黑色碳素钢笔或签字笔统一填写;         -------------------------------      2、字体端正;      3、表中姓名、性别如有错误,请在备注栏中更正;      4、请各系对学生所填写信息,尤其是火车到站严格审核;对于火车到站与原家庭住址不  一致的,须父母居住地派出所出具相关证明,否则不予办证;      5、学生证登记表经系审核签字盖章后报教务处,并请报电子文档一份。      二、交表截止日期:11月14日下午5:00。      三、交表地点:教务科                                                                     教  务  处                                                           2009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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