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校第十七届教学优秀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10-21浏览次数:837

 

教字〔201480号 

各学院(部)、各有关部门:

     继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促进我校教学质量的不断提高,鼓励广大教师在教学一线刻苦钻研,积极探索,勇于创新,不断提高课堂教学和实践教学水平,特开展教学优秀奖评选和奖励工作。现将校第十七届教学优秀奖评选有关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本学年及20132014学年度在岗的我校专职教师(含双肩挑人员、实验教师),本校教龄五年以上或获校青年教师基本功竞赛二等奖及以上等次具有三年以上教龄。

2.极参与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和教学基本建设,教学工作量满额。

3.在教学工作中教书育人,为人师表,认真钻研教学法,教学水平高。

4.备课充分,在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上有所创新,讲课生动,富于启发性,教学效果好,受学生普遍欢迎。

5.本学期无教学事故,教学考核名次(1314学年)列本学院(部)前1/2

凡具备上述条件的教师均具备教学优秀奖参评资格。

二、奖励级别和名额

本次教学优秀奖设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四个级别,奖励名额为专职教师(含双肩挑人员、实验教师)总数15%,其中特等奖2名、一等奖6名、二等奖10名、三等奖若干名。学术骨干申报可不占指标,但申报三等奖人数不得超过本学院指标的10%。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由学院推荐候选人,学校组织评选;三等奖由学院推荐,学校审核。

三、评奖时间及程序

1.学院(部)评选和推荐阶段:下文之日起至116,各学院(部)认真组织评选。在自荐和教研室推荐的基础上,评选出本学院(部)三等奖,同时,向学校推荐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候选人(限额表附后)。

2.上报材料阶段:各学院(部)于117之前将下列材料报教务处质量评估科:

1)本学院(部)教学优秀奖评选实施细则;

2)选择参加本届教学优秀奖评选的双肩挑教师名单(根据学校规定,双肩挑人员在教学优秀奖和优秀管理人员评选中,只能选择其中一项);

3)三等奖审批表(二等奖及以上等次可不用填写审批表);

4)推荐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候选人名单推荐申请表个人材料(申请表所填项目支撑材料、一门课教案、授课计划、课程小结、考核成绩、试卷分析等)。

3.务处审核材料,抽查听课:11101114

4.材料展示: 1119

5.校教学委员会评议审定, 公开教学阶段:11171130(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6、公示,充分征求师生意见。

7、报学校校长办公会审批。

四、其它未尽事宜,请参照院教字[2009]26号文件。

 

 

附件:1.第十七届教学优秀奖各学院限额表.doc

      2.“教学优秀奖”审批表(三等奖用).doc(教务处主页“相关下载”下载)

3.“教学优秀奖”推荐申请表(二等奖及以上级别推荐用).doc  (教务处主页“相关下载”下载)

 

 

                           2014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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