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动新工科建设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4-12浏览次数:698

各学院,各有关部门:

为深化工科建设和改革,适应新经济发展,服务产业转型升级,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推进新工科建设的有关精神,贯彻落实《 关于加强新工科建设的若干意见》(校教字〔201815号),经研究,学校启动新工科建设工作,具体实施内容如下

一、建设内容

1.新工科示范专业

分析以“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为特征的新经济对专业人才培养的新要求,主动优化和调整专业结构,修订人才培养方案、调整课程体系、构建产教融合的实践教育体系,培育新工科示范专业点。

1)增设新工科专业

聚焦安徽省及芜湖市产业创新重大共性技术需求,重点支持增设地方紧缺专业或专业空白点,如新一代电子信息、高端装备、人工智能、新能源、新材料等,并对优化我校学科专业结构有重要作用的新兴工科专业。

2)拓展新工科专业方向

以产业需求为导向优化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在已有工科专业设置新的专业方向,加强新专业方向的师资队伍、教学条件等建设,系统推进专业人才培养及教育教学改革,为培育新专业打下基础。

3)改造传统工科专业

研究传统产业升级出现的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对相应的专业人才培养的新要求,遴选若干传统工科专业调整人才培养目标,修订专业培养方案,调整课程体系,加强办学条件建设,实现全面升级改造和优化

2.新工科示范课程

将产业对人才培养目标的最新要求引入课程教学,推动课程内容的重组和优化,将行业的新动态、专业的新成果融入教学过程中。改革教学模式,加强软硬件建设,将信息化、网络化、智能化引入课程教学中,促进智慧课堂、翻转课堂等新型教学方式的运用与推广。

3.新工科教学研究

针对新工科专业建设和课程建设,围绕更新教育理念、培育新兴专业、改造传统专业、重构课程体系、深化产教融合、加强协同育人、创新培养模式等问题,立项建设一批彰显新理念、新结构、新模式、新质量、新体系的新工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

4.新工科特色实验室

针对工科学生工程实践能力的培养,围绕新材料、新能源、人工智能、机器人、大数据等新产业的发展,打破学科壁垒,紧跟专业发展前沿,建设3-5个校企合作、以校为主的特色实验室。

5.新工科产业学院

针对人才培养供给侧和产业需求侧在结构、质量、水平上还不能完全适应的情况,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协同、合作育人的新工科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筹建1-3个新工科产业学院,培养适应战略性产业发展需要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二、建设方案

1.新工科示范专业建设项目:每个工科专业所在学院可申报1-2项,经费为6万元/,建设周期为4(其中“增设新工科专业”待申报获批后,学校将下拨专项建设经费,并作为项目起始时间)。同时,学校将依据实际需要,对立项专业建设予以重点支持。

2.新工科示范课程建设项目:每个工科专业遴选1门学科基础课或专业课或实践性教学环节进行申报,其中立项的理论课必须开展小班教学(以40人为标准班授课),经费为2万元/年,建设周期为2年。

3.新工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将在校级本科教学质量提升计划设立专项,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4.新工科特色实验室、新工科产业学院经费为6万元/,建设周期为3年。

5.一个建设周期结束后组织验收。对建设成绩突出的单位或个人,学校将给予奖励(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6.本通知所立项建设的项目均认定为校级质量工程项目。

三、申报程序及相关要求

1.各相关学院要高度重视新工科建设工作,组织学习相关材料,在准确把握新工科的内涵、特征、规律和发展趋势等的基础上,积极组织申报。

2.拟申报新工科特色实验室的学院于2018416日前将申报书报教务处,拟申报新工科示范专业、新工科示范课程、新工科产业学院项目的学院于2018430 日前将申报书报教务处。

3.教务处将组织专家对新工科建设项目进行立项评审,提出初步意见。

4.新工科建设项目经学校校长办公会审批后予以实施。

附件:新工科项目相关表格.rar

  

教务处

2018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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