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2-09浏览次数:741

各学院:

本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定于1029日~1111日(第910教学周)进行。为落实各项教学工作、保证和提高教学质量,保证本科教学质量审核评估预评估期间良好的教学秩序和运行状态,请各学院认真做好此次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1.各课程授课计划执行情况,实验和实践性教学环节的落实情况。

2.检查教风学风、教学秩序、课堂教学效果等情况,相关学院做好教学值勤工作。

3.教师作业布置、批改、实验报告、课程设计、辅导答疑等情况。

4.实验室建设与运转情况。

5.教研室建设及教研活动开展情况。

6.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工作进展情况。

7. 全面总结78周教学专项检查自查情况,积极准备学校抽查。

二、有关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开展本部门的教学检查工作。教学检查的过程要有记录、有总结,各类会议记录不能过于简单,相关材料要作为教学档案保存。

2.持续加强教风学风建设。各学院要通过多种形式,了解师生对总体教学状况、师德师风、教学效果等方面的反映情况,梳理老师、学生对教学及管理情况的意见和建议,对于发现的典型问题,各学院应及时处理,并报教务处,视具体情节对当事人进行相关处理或给予持续帮扶和改进,并给出整改措施。

3各学院要紧密围绕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的要求,人人参与,高度重视,落实执行,真正达到保障、持续改进与提高教学质量的根本目的。保证预评估期间良好的教学秩序和运行状态,并为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和本科教学质量审核评估正式评估做好准备。

4检查结束后,及时填写《 期中教学检查总结表》《 教师授课计划执行情况检查表》(教务处主页-下载中心-教学质量表格 下载),并于1118日(星期五)前交送教务处质量评估科。

教务处

                                              2018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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