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教育部关于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落实《
“三全六专”工作实施方案》《
关于深化本科个性化人才培养改革的实施方案》《
本科线上教学课堂管理办法(试行)》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个性化人才培养,深化课堂教学改革,促进课程资源建设,推进常态化下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的深度融合,学校决定继续开展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教学申请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范围
本次申请范围为2022-2023学年第2学期开设的课程,课程内容适合采用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课程前期有较好的混合式教学基础。
二、申请程序
1.2022-2023学年第2学期之前已开设且无变化调整的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课程,课程申请人向开课学院提交《教师授课计划表》(附件1),经开课学院审批同意后优先开课。
拟申请新增或原有申请需做调整的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课程,课程申请人向开课学院提交《教师授课计划表》(附件1)、《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申请表》(附件2)、《课程教学大纲》(附件3),由开课学院进行审核备案。
2.根据课程性质、教学特点,并结合学生实际情况和教学平台功能,授课教师须制定适合本课程的线上教学方案。
3.原则上,对正常教学期间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其线上教学课时占比不得超过该课程总课时的1/3。虚拟仿真实验实践课时占实践类课程总学时的比例可根据实际情况合理确定。
三、相关要求
1.各学院须严格审批,加强日常管理和过程性检查,通过督导听课、同行互听等形式,有效提升教学质量,保证教学效果,尤其是线上教学应重点关注。
2.学校将加大对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的监督检查力度,保障线上、线下课堂教学质量。
3.请各学院于2023年3月15日之前,将《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开课情况汇总表》(附件4)电子版发送至979207184@qq.com,纸质版签字盖章件报送至教务处教学科,其他材料由学院留存。
附件1:教师授课计划表.doc
附件2: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申请表.doc
附件3:课程教学大纲(供参考).docx
附件4: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开课情况汇总表.xlsx
教务处
2023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