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年校内转专业报名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3-28浏览次数:11272

各学院:

根据《 全日制本科学生校内转专业办法》(校教字〔20199号)规定,现启动校内转专业报名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报名条件及规定

1. 2022级、2021级在校生,其中2021级学生原则上只能转入到下一年级。

2.学生本人高考类别需与申请转入的专业高考类别相同(高考类别指:普通文理科、专升本、艺术类、中外合作办学等不同类别)。

3.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必须符合《 全日制本科学生校内转专业办法》中的有关要求。

4.2022级文史类、理工类第一批次本科、第一志愿(不含征集志愿)报考我校且总分超过我校在该省最低录取分15分(含15分),且符合《 全日制本科学生校内转专业办法》第三条所列条件的学生,在本批次转专业中可自主选择高考同类别的专业一次。

满足以上123条的学生申请转专业需参加转入专业所在学院组织的考核。

二、程序安排

1.符合报名条件及规定中第4条且有转专业意向的学生须于44日前填写《 本科生校内转专业申请表》(附件3,一式三份),经所在学院审批签字后直接报送教务处,逾期不予受理;教务处审核通过后,将合格名单在校内公示一周。

2.其他符合校内转专业条件且有转专业意向的学生412日前向所属学院提交《 本科生校内转专业申请表》。417日前学生所属学院完成资格初审,由转出专业所在学院将《2023年申请转专业学生汇总表》(附件2,一式一份)和《 本科生校内转专业申请表》(附件3,一式三份)纸质版经学院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报送至教务科,同时将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教务科。

3510日前转入学院完成对申请学生的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于学院网站进行公示,于515日前将拟接收学生名单报教务处(按专业依据考核结果排名,人数应不多于公布的接收计划数)。

4.教务处复核后,将转专业初步合格名单在校内公示一周。

5.教务处将公示无异议名单提交学校审批后发文公布最终批准转专业学生名单。

6.学生须于下学期开学第一周内到转入专业所属学院报到,办理相关手续,转专业学生的学号、校园卡等信息不变。

三、有关注意事项:

1.学生应切实做好自身的学业规划,慎重选择转专业,一经办理转专业手续不得再转回原专业。

2.转专业考核通过者,必须参加完成该学期原专业的学习及考核。若出现考试作弊、违纪、旷考等情况,按考试管理有关规定处理,并取消其转专业资格。

3.各学院应高度重视转专业工作,成立转专业考核小组,制定2023年本学院转专业考核办法并于3月31日前在各学院官网公布,同时请有意向转专业的学生及时关注。学院报送教务处的材料须经学院领导审核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4.各学院转专业考核工作通知应在学院网站进行公布并通知学生所在学院,要求学生及时关注并参加考核。转专业考核工作应保证公开、公正、公平、透明。

5.按照《 全日制本科学生校内转专业办法》,退役后复学的学生,因自身情况需要转专业的,学校优先考虑。

特此通知。


附件1:2023年学院接收转专业学生计划数及考核方式一览.xlsx

附件2:2023年申请转专业学生汇总表.xlsx

附件3: 本科生校内转专业申请表.docx

 


                                             教务处   

2023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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