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相关部门:
根据《
关于深化本科个性化人才培养改革的实施方案》(校字〔2022〕41号)要求,拟于下学期继续开设学科专业交叉教育平台课程(以下简称“交叉课程”)。现就开课准备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课程供给。为保障学生选课需求,原则上首轮遴选通过的交叉课程(附件1)应开尽开,并增加课程简介;同时各学院应结合学科优势和专业特色增设至少2至3门交叉课程(建议为1学分、16学时)供其他学院学生修读,相关课程信息填报于附件2。
2.课程需求。为提高交叉课程有效性,各学院可根据专业学习需求和学生意愿,在与相关开课学院充分沟通后,申报需要其他学院开设的交叉课程2至3门,相关课程信息填报于附件3。
二、相关要求
1.各学院、相关部门应高度重视个性化人才培养改革工作,充分认识交叉课程的重要性,积极申报并认真审核相关课程信息。
2.请于4月17日前报送《2023-2024学年第1学期XX学院拟开设交叉课程汇总表》(附件2)、《2023-2024学年第1学期XX学院交叉课程需求汇总表》(附件3)纸质盖章件至教务处教学科,电子版发送至979207184@qq.com。
3.学校审核确定下学期拟开设课程后(开课清单另行公布),各单位于4月26日前完成教务系统中下学期交叉课程的课程信息维护及教学任务新建、进程安排、教师安排等工作,实际是否开课视学生选课情况决定。
附件1:首轮遴选开设交叉课程一览表.xlsx
附件2:2023-2024学年第1学期XX学院拟开设交叉课程汇总表.xlsx
附件3:2023-2024学年第1学期XX学院交叉课程需求汇总表.xlsx
教务处
2023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