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国家级一流课程预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4-26浏览次数:506

各学院:

进一步推动一流课程建设,服务个性化人才培养,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开展2023年国家级一流课程预申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型

线上、线下、线上线下混合式、虚拟仿真实验教学、社会实践共五类课程

二、工作安排

(一)预申报指标

满足国家一流课程基本申报条件的基础上,线下课程每个学院择优推荐1-2门其他课程不限项。

(二)预申报时间和方式

1.请各学院于2023年5月10日前,将《一流课程申报书》(模板见附件1)及附件材料上传至校级质量工程系统(网址:http://202.38.95.115/QRMISStu/?OrgCode=10363),学院管理员同时完成审核项目状态为“待学校审查”即可同时将《一流课程申报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和盖章扫描件)报送至教务处教学科邮箱1198715340@qq.com)。

2.待教育部发布2023年申报通知后,根据教育部申报通知要求,由课程团队进一步完善申报材料,学校组织评审择优推荐。

四、相关要求

1.请各学院高度重视课程建设工作,加强各级各类课程类项目过程管理,切实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培育国家级一流课程打下基础。

2.课程申报相关要求可参考《教育部关于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附件3)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二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认定工作的通知》(附件4线下一流课程负责人原则上具有高级职称,鼓励省级教学名师牵头申报。

3.课程申报书中的课程链接,请确保可打开,且可看到课程完整数据,非学生账号;申报书中的附件材料清单,如果暂不能提供,请在申报书中相应位置标注预计报送时间。已经参与2022年预申报的课程请及时按照以上要求完善并重新报送申报材料。

附件1:一流课程申报书(五类课程).zip

附件2:预申报2023年国家级一流课程汇总表.xls

附件3:教育部关于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doc

附件4: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二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认定工作的通知.doc 

       教务处  

  2023年4月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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