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有关部门:
根据《
“三全六专”工作实施方案》《
关于深化本科个性化人才培养改革的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为深入落实德育铸魂、智育提质、体教融合、美育熏陶、劳动促进任务要求,进一步提升学生综合素养,现就2023~2024学年第1学期通识选修课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课程类别
根据学校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我校通识选修课分为“四史”教育类等多个类别(具体类别及归口开课单位见下表1),每门课程原则上为16学时、1学分。
表1.通识选修课类别及对应归口开课单位一览表
序号 | 课程类别 | 归口开课单位 |
1 | “四史”教育类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2 | 劳动教育类(含实践) | 人文素质教育中心 |
3 | 人文素质修养类 | 人文素质教育中心 |
4 | 美育(公共艺术)类(含实践) | 人文素质教育中心 |
5 | 创新创业类 | 学生处 |
6 | 心理健康类 | 学生处 |
7 | 其它类(含工程伦理) | 开课教师所在单位 |
二、申报程序
1.已有课程的申请
相关教师可根据专业特长,申请学校已备案的通识选修课教学任务(见附件1),填写《
通识选修课教学任务申报审批表》(附件2)、《
教师授课计划表》(附件3)提交至归口开课单位审核通过后集中报送教务处备案。
2.新增课程的申报
申报新课程的教师需填写《
通识选修课教学任务申报审批表》(附件2)、《
教师授课计划表》(附件3)、《
通识选修课申报表》(附件4,并附加盖公章的最新课程教学大纲),提交至归口开课单位,由归口开课单位组织专家论证并填写《
通识选修课(新课程)专家论证报告》(附件5),报教务处审批。
三、相关要求
1.通识选修课选课人数原则上在30人及以上方可开班(艺术教育俱乐部课程、劳动教育实践类等选课人数上限不高于80人的课程,选课人数原则上应不低于申报上限人数的1/3方可开课),选课人数上限建议不超过120人。
2.为保证通识选修课的教学质量,每门新增课程须有稳定的、不少于3人的教学团队(含课程负责人),课程负责教师须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原则上每学期每位教师开设通识选修课门数不超过2门,每一轮承担教学任务不超过2个。
3.为保障国际工程师学院校区学生的通识教育,建议开设多个教学班的课程,至少有1条教学任务开课校区为国际工程师学院校区。
4.请各归口开课单位于2023年5月25日前将《
通识选修课教学任务申请汇总表》(附件6)及相关材料集中报送教务处教学科,逾期不再受理。
5.归口开课单位需在6月13日前登陆学校教务系统,新建并安排经学校审批或备案通过的本单位通识选修课教学任务。
6.请各单位组织教师积极申报,并对申报材料、选用教材等认真审核、严格把关。
附件1:
已备案通识选修课一览表.xls
附件2:
通识选修课教学任务申报审批表.doc
附件3:
2023~2024学年第1学期教师授课计划表.doc
附件4:
通识选修课申报表.doc
附件5:
通识选修课(新课程)专家论证报告.docx
附件6:
2023~2024学年第1学期通识选修课教学任务申请汇总表.xls
教务处
2023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