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学生学习效果调查员考核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5-19浏览次数:1240

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学生中心、产出导向、持续改进”的教育理念,推深做实“三全六专”育人实践,充分发挥学生在教学管理过程中的作用,建设一支综合素质过硬的学生学习效果调查员队伍,提升其荣誉感和归属感,根据《 学生学习效果调查实施办法》(校教字〔2020〕7号),决定开展2022~2023学年学生学习效果调查员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学校2022~2023学年聘任的学生学习效果调查员。

二、考核等级

1.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

2.各学院“优秀”等级名额如下(按照校教字〔2020〕7号文件计算),另增设4名优秀指标,不占用各学院名额。

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考核等级不得为“优秀”:

(1)2022~2023学年从未参与学校、学院组织的任何学习效果调查活动。

(2)2022~2023学年受过纪律处分。

三、考核程序

1.各学院根据学生学习效果调查员的工作表现对其进行考核(其中“优秀”等级要在学院予以公示),并于6月2日前将“2022~2023学年  学院学生学习效果调查员考核表”(附件1)、“2022~2023学年  学院‘优秀学生学习效果调查员’推荐名单”(附件2)、“优秀学生学习效果调查员推荐表”(附件3)、“公示结果无异议说明”纸质盖章件报送教务处质量建设科(A座9009),所有的电子版发至邮箱460249424@qq.com。

2.按照《 学生体育美育劳动教育及社会责任教育培养及学分认定办法》(校教字〔2019〕73号),学院对考核等级为合格及以上的学生学习效果调查员认定相应学分。

3.学校对获得“优秀”等级的学生学习效果调查员给予表彰奖励,授予“优秀学生学习效果调查员”称号。

附件:

1、2022~2023学年   学院学生学习效果调查员考核表.docx

2、2022~2023学年   学院“优秀学生学习效果调查员”推荐名单.docx

3、优秀学生学习效果调查员推荐表.docx


教务处

2023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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