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聘2023-2024学年校学生学习效果调查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0-18浏览次数:12

各学院:

为落实“学生中心”的理念,积极引导学生参与教学过程管理,不断提升教学质量及教学服务。根据《 学生学习效果调查实施办法》(校教字〔2020〕7号),现决定选聘2023-2024学年学生学习效果调查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聘条件

1.思想品德优良,秉公办事,有参与学习效果调查的积极性,如实反映实际学习效果情况。

2.学习态度端正,成绩优良,关心学校教学工作,有良好的学习方法和学习习惯。

3.有团结协作精神,善于联系老师和同学,实事求是,坚持原则,遵守纪律,认真负责。

4.有较强的观察、分析、综合能力和调查结果处理能力以及较好的文字表达能力。

二、选聘程序

1.个人申请。符合聘任基本条件的学生,可自愿到各学院负责老师处报名申请(见附件1)。

2.学院审核。每个自然班选1名学生学习效果调查员,其中每个学院1名学生负责人,由学生所在学院审核。

3.学校聘任。教务处复核后,统一发文予以聘任;每届学生学习效果调查员的聘期为一个学年,可连任,毕业时自动解聘。

三、相关要求

1.请各学院重视该项工作,并严格执行校教字〔2020〕7号文件要求。

2.请各学院把“2023-2024学年校学生学习效果调查员推荐名单”(见附件2)以Excel格式按专业班级排序汇总,并于10月24日前,将纸质版盖章件报送教务处质量建设科(A座9009),电子版发送至邮箱460249424@qq.com。

附件:

附件1:2023-2024学年校学生学习效果调查员的各学院负责老师.docx

附件2:2023-2024学年_____学院校学生学习效果调查员推荐名单.xlsx

教务处

2023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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