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做好我校2018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后期工作,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毕业设计(论文)后期相关工作安排及时间要求
工作安排 | 完成时间 |
学生完成毕业设计(论文)全部内容 | 6月11日前 |
教师完成评阅及修改工作 | 6月13日前 |
完成答辩工作 | 6月17日前 |
教师成绩上报及登录工作 | 6月20日前 |
各学院于2018年5月31日前上报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委员会组成情况、毕业设计(论文)评阅教师安排、答辩安排(包括答辩分组情况及具体时间、地点等) |
二、工作要求
1.加强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论文撰写指导工作。论文撰写应按照“
本科生毕业设计成果撰写规范”执行。
2.做好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的评阅和答辩工作。评阅教师要认真履行职责,按照相应的评分标准评定论文的成绩。答辩委员会要认真组织对学生答辩资格的审查,凡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评定成绩或评阅教师评定成绩不合格的学生一律不得参加答辩。对因未完成毕业设计(论文)任务或出现错误较多、设计实验方案有原则性错误而推迟答辩的学生,最迟答辩时间不能超过2018年7月20日。如修改后的毕业设计(论文)仍不符合答辩要求的学生,按结业处理。
3.做好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的成绩评定及上报工作。各学院在毕业设计(论文)成绩录入时,务必要求指导教师按照五级分制准确录入成绩等级,以便于学校正确计算学分绩点,从而判定学生能否获得学位证书。
4.做好2018届优秀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评选工作。各学院于2018年7月1日前按照《
本科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选办法》评选出本届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相关材料上报教务处(推荐数量见附表)。
优秀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评选工作完成以下材料:
(1)优秀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推荐表
(2)优秀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推荐一览表
(3)优秀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摘要及其电子文档(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摘要样式到教务处主页相关下载处下载)。
请各学院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相应的工作内容,做好相关材料的归档工作,教务处将在下学期初组织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专项检查。
附件:各学院推荐优秀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数量一览表.docx
教务处
2018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