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招生办公室)
 
关于做好2017-2018学年第2学期15周结束课程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8-06-01      访问次数: 176

各学院

根据各课程所属学院申报,经教务处审核,本学期15周结束课程考试日程已经确定,请及时通知相关任课教师和班级。

列入本日程安排的任课教师应于66日前将试卷(AB卷)及参考答案交到所属学院,由学院确定考试用卷及印制份数后由专人送到教务科印刷,配好答题纸、考场记录和草稿纸等,并妥善保管(考试原卷和参考答案由课程所属学院保管)。凡前15周结束采用其他方式考核的由任课教师安排,并于考核前填写“考核方式申报表” 报课程所属学院备案。

考场根据教学班名单序号编排,请通知每位学生务必于考前上网在教务管理系统中查询自己的考试时间、地点及座位号。凡不按时上网查询延误考试的,责任自负。

教务处

2018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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