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招生办公室)
 
关于开展2017~2018学年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8-06-07      访问次数: 946

各学院:

    2017-2018学年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工作已经启动,请各学院依据校教字201363号文件精神,并结合学院考核细则组织实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及时间

  (一)考核对象为我校2017-2018学年在职在岗从事教学工作的专、兼职授课教师(含外聘、返聘教师),兼职人员归属到专业所属学院进行考核。

  (二)考核时间:613日至629日。

  1.613日至615日为各学院分组设置时间,“教师网上评价系统操作说明”在612日发到各学院管理员(教学秘书)的QQ,从教务处主页登录后尽快修改密码。管理员先确认参评教师,然后再进行分组。在进行步骤1、步骤2过程中,如果有教师、或部门领导不在列表中,请汇总为excel(以学院名为文件名)发到邮箱:hubing@ahpu.edu.cn。待后台添加完成后重新依次执行步骤1、步骤2。分组设置完毕后,及时向教务处胡老师反馈(287104513645531763)。

  2.教师测评及时间:

  “教师网上评价系统--教师互评登陆入口”挂在教务处主页。请各位老师严格按照操作步骤执行。教师评分系统用户名、密码均为其本人的教务系统用户名,登录后请及时修改密码。评教过程中如有特殊情形,请各学院及时联系老师处理。

   (1619日,机械、电气、人文、外语学院教师登陆“教师网上评价系统”;

   (2620日,纺服、生化、管理、体育、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师登陆“教师网上评价系统”;

   (3621日,艺术、计算机、数理、建工学院教师登陆“教师网上评价系统”。

  二、教学质量考核要求

  1.各学院要充分认识到教师教学质量考核的重要意义,公平、公正地组织好本部门考核工作。

  2.专职教师教学工作量定额(学时/学年)与《 绩效工资实施暂行办法》(校字〔201641号)文件中“年度额定教学工作量”的标准保持一致。

  3.各学院考核细则的制定、考核等次的评定、考核结果的公示要按照“校教字201363号”文件执行

  4.各学院务必通知到本部门所有参评教师,做好测评工作。

  三、材料报送要求

  各学院于629日前将《 学年教师教学质量考核汇总表(学校)》、《 学年教师教学质量考核汇总表(学院)》,以及学院“考核细则”、“公示结果说明”等材料的纸质版(加盖学院公章)送交教务处教学质量评估科,同时提交相关电子版文档。

  

附件1 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具体内容.doc

附件2 教师教学质量考核指标体系.doc

附件3 ______学年教师教学质量考核汇总表(学校).xls

附件4 ______学年教师教学质量考核汇总表(学院).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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