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招生办公室)
 
关于开展教学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8-10-12      访问次数: 321

各学院:

为迎接本科教学审核评估、切实做好教学质量保障,经研究决定开展课堂教学与教学材料专项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1. 听课。各学院授课教师实现听课全覆盖,包括理论教学、实验教学、实践教学等各教学环节。

2.试卷材料检查。各学院近三年试卷材料(以2017-2018学年为重点)。

3.毕业设计(论文)材料检查。各学院近三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以2018届为重点)。

二、检查方式

1.学校成立督查组,对各学院专项检查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听课督查人员安排见附表1、教学材料督查人员安排见附表2(督查成员最后一人为各组秘书)。

2.听课全覆盖原则上要求在第7-8教学周完成:

1)各学院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具体工作,每位授课教师被听课不得少于一次。听课安排表(其中实验、实践课程由开课学院根据实际开课情况填报)请1012日之前报送教务处质量评估科。

2)校督查组检查各学院落实情况,督查人员主要职责为:督查各学院听课全覆盖落实情况,随机听课、看课。具体检查安排由各督查组自行确定,听课结束后应填写“听课记录表”(附表3)。

3.试卷材料检查、毕业设计(论文)材料检查分为两个阶段:

1)学院自查。第7-8教学周各学院进行自查,实现专业全覆盖、班级全覆盖,同时准备好相关材料目录清单。

2)学校抽查。第9教学周学校将组织进行抽查,具体时间和地点由各督查组组长与被检查学院协商、并报相应的联系校领导,抽查过程主要包括三个环节:

学院汇报:简要汇报本次教学专项检查的开展情况、自查中发现的问题以及改进举措,汇报工作应聚焦本次教学检查主题,时间不超过10分钟。

材料抽查:学校各督查组根据试卷、毕业设计(论文)等材料目录清单现场抽查,并填写相应的检查记录表(附表4、附表5)。

结果反馈:学校督查组根据汇报及检查情况,对各学院教学材料规范情况进行评价,填写“检查情况评价表”(附表6)。

三、检查要求

1.各项检查应对标学校相关文件制度和教学质量标准,对于发现的典型问题,应及时通报相关学院或教务处,视具体情节对当事人进行相关处理或给予持续帮扶和改进。

2.各学院要紧密围绕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的要求,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人人参与,通过此次系列活动的开展,真正做到“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达到切实保障和持续改进教学质量的根本目的。

3.各督查组秘书负责抽查工作中具体事务的协调与通知,以及相关表格的收集、发放与整理,并于119日前将纸质版与电子版(附表3至附表6)一并报送教务处。

教务处

20181011

附表1.听课督查人员安排表.doc

附表2.教学材料督查人员安排表.doc

附表3.听课记录表.doc

附表4.试卷材料检查表.doc

附表5.毕业设计(论文)相关材料检查表.doc

附表6.检查情况评价表.doc

附表7.教学质量持续改进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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