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教学信息员在保障教学信息渠道畅通、解决教学问题、提高教学质量等方面起着重要作用。为表彰先进,激励教学信息员以饱满的热情做好这项工作,现根据《
学生教学信息员制度实施办法(修订)》(校教字〔2018〕74号),开展2017~2018学年度“优秀教学信息员”的评选工作。
一、评选对象
2017~2018学年度任期届满的学生教学信息员。
二、评选条件
1.有较高的思想觉悟,秉公办事,乐于奉献,关心学校教学管理和教学改革。
2.工作认真负责,具有较强的集体荣誉感,能认真履行教学信息员的工作职责,及时、准确、客观地反映教学动态,并提出相应的改进意见和建议。
3.平时能主动联系老师和同学,做好师生交流工作,起到师生沟通的桥梁作用。
4.按时参加学生教学信息员会议,主动完成学校布置的各项任务,按时按量报送教学信息,工作热情高。
5.学习刻苦,成绩优良。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不得参加评选
1.2017~2018学年度从未进行过教学信息反馈,或反馈教学信息不及时、不认真。
2.2017~2018学年度受过纪律处分。
四、推荐名额
各学院推荐“优秀”等级的具体名额如下:
学院 | 名额 | 学院 | 名额 |
机械学院 | 6 | 数理学院 | 2 |
电气学院 | 6 | 人文学院 | 2 |
纺服学院 | 3 | 外语学院 | 1 |
生化学院 | 6 | 体育学院 | 1 |
管理学院 | 4 | 建筑学院 | 3 |
艺术学院 | 6 | 计算机学院 | 3 |
五、评选程序
1.各学院根据教学信息员的工作表现,按照评选条件和名额确定推荐人选,于11月9日前将2017~2018学年度“优秀教学信息员”推荐名单以Excel格式(见附件1)发送至hhyy808@ahpu.edu.cn,并将其纸质版经学院盖章后报送教务处教学质量评估科(A座9009)。同时,须填写《“优秀教学信息员”推荐表》(见附件2),经学院盖章后报送教务处教学质量评估科(A座9009)。
2.教务处根据各学院推荐情况,结合教学信息员的工作表现,评审2017~2018学年度校“优秀教学信息员”名单。
六、表彰奖励
根据《
学生教学信息员制度实施办法(修订)》(校教字〔2018〕74号)、《
大学生社会责任教育培养方案及学分认定办法》(校字〔2016〕3号),认定相应学分,同时对获得优秀等级的教学信息员给予表彰。
附件:1、2017~2018学年度 学院推荐“优秀教学信息员”名单
2、“优秀教学信息员”推荐表
教务处
2018年10月24日
附件1:
2017~2018学年度 学院推荐“优秀教学信息员”名单
序号 | 班 级 | 姓 名 | 学号 | 银行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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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银行账号”的开户行为建行芜湖市分行城东支行
附件2:
“优秀教学信息员”推荐表
学院 | | 姓名 | | 班级 | | 职务 | |
工
作
事
迹 | |
学院 领导 意见 |
签章: 年 月 日 |
备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