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针对审核评估预评估期间专家组提出的关于实习基地考察中存在的问题,需进一步落实审核评估正式评估专家赴实习基地实地考察的准备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 请各学院再次确认预评估期间提供的建议考察基地信息(见附件,要求芜湖当地企业,最好15周正好是学生的实习期间),确认后要求院长签字、学院盖章,并有于11月12日(周一)上午下班前报送教务处质量科(纸质和电子各一份);
2. 确认后的实习基地,需提前赴企业对接,明确考察方案;
3. 针对各实习基地,需明确企业承担的实习任务,准备学生实习任务清单、实习报告等实习过程材料(一式三份,企业、学院和教务处各一份),其中一份于11月28日之前报教务处实践科。
4. 备选实习基地信息是审核评估专家案头材料,请各学院高度重视,确保信息准确,同时要采取有效措施与企业保持良好沟通,保证正式评估时被专家抽到的考察基地能发挥积极作用。
附件:审核评估实习基地信息核对表.xlsx
教务处
2018.1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