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招生办公室)
 
关于申报2019-2021年本科实验教学仪器设备建设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8-12-25      访问次数: 423

各学院、工程研发与训练中心、创新学院:

为科学规划本科实验教学经费使用,本着保障基础、突出重点、提升效益的原则,现请各有关单位结合实验教学及人才培养建设需要,提前做好我校20192021年度设备购置各类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建设范围

学校本科基础实验教学实验室和专业实验教学实验室以及创新性综合实验室。

二、建设内容

本科实验教学仪器设备购置、更新与补充。

三、购置原则

1.基本教学需要优先

各有关单位要依据专业建设国家标准,并对照人才培养方案,优先保障基本实践教学需要。务求客观实际,根据需要按照急、缓顺序申报教学仪器设备购置预算方案。

2.重点支持认证和卓越计划专业

重点支持参加国家或同级别的专业认证(评估)及“六卓越 一拔尖”立项建设的专业。

3. 重点支持系统性创新平台

通过分步实施,重点建设面向产业前沿、学科和专业特色的实践教学和创新教育平台,同时为打造学校和学院实践教学品牌奠定基础。

4.支持实验室开放

为满足学科交叉和创新性人才培养的需要,各学院要逐步建立实验室预约开放制度,此次实验室建设要求各学院至少明确一个实验室实施预约开放制度,今后学校将对开放情况予以检查,并将其作为实验室建设绩效的重要依据。

四、购置类别

主要分为:本科基础实验教学实验室和专业实验教学实验室以及创新性综合实验室三类别。具体申报要求详见附件。

五、基本要求

1.科学规划:此轮实验室仪器购置项目事关到学校一流专业建设和一流人才培养,各学院要充分论证、科学规划,要通过此轮建设巩固基础,彰显特色,形成品牌。

2.条件可行:采购设备主要用于本科实验教学,原则上不购买进口设备,拟采购设备必须有确定的实验用房和场所,无实验场地或不具备使用条件的暂不购买。

3.提升效益:在充分评估现有设备使用效率及台套数的基础上,对拟采购的设备要严格论证,确保新购设备要有较高的年使用学时数,并对其使用效果有较为明确的预期。

六、报送时间

各单位于201918日前将建设规划论证情况说明、预约开放实验室名单、设备购置计划项目规划表(电子版及纸质版)加盖公章报送到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

附件:2019~2021年仪器设备购置计划项目规划表.xls

 

教务处

2018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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