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我校2019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总体安排以及《关于加强2019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过程管理的通知》相关要求,现就2019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及后期工作安排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期检查安排
1.检查方式
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采取学院自查,教务处在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上集中抽查。
2.检查时间
(1)学院自查:学校抽查前完成,具体时间自行安排,同时做好学生及学院在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中完成中期检查情况上传工作。
(2)学校抽查:2019年5月14日。
3.检查内容
(1)学院自查内容
重点检查毕业设计(论文)完成进度、毕业设计(论文)教师指导力度、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中学生表现情况以及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过程进展情况
(2)教务处抽查内容
学院毕业设计(论文)进展、各阶段材料完成与落实、系统进度安排等情况
二、后期工作安排
1.毕业设计(论文)后期相关工作安排及时间要求
工作安排 | 完成时间 |
学生完成毕业设计(论文)初稿 | 5月23日前 |
学生提交查重及指导教师审核 | 5月31日前 |
指导教师完成评阅工作 | 6月4日前 |
评阅教师完成评阅工作 | 6月9日前 |
学院完成答辩工作 | 6月13日前 |
答辩成绩录入工作 | 6月16日前 |
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推选工作 | 7月1日前 |
注:各项工作均需要在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中进行 |
2.工作要求
(1)加强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论文撰写指导工作。论文撰写应按照“
本科生毕业设计成果撰写规范”执行。
(2)做好毕业设计(论文)系统查重工作。根据学校安排,每位撰写毕业设计(论文)的同学在系统中有3次查重机会。学生完成毕业设计(论文)后在系统提交查重申请,指导教师同意查重并由系统出具检测报告。若查重比例低于30%即可视为通过,若查重比例高于30%,则需要申请再次查重,直至符合要求。若3次查重后仍然未达到要求,报学院审核。
毕业设计(论文)查重操作指南另行通知。
(3)做好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的评阅和答辩工作。评阅教师要认真履行职责,按照相应的评分标准评定论文的成绩。答辩委员会要认真组织对学生答辩资格的审查,凡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评定成绩或评阅教师评定成绩不合格或查重比例超过30%且学院教授委员会裁定不予通过的学生一律不得参加答辩。对因未完成毕业设计(论文)任务或出现错误较多、设计实验方案有原则性错误而推迟答辩的学生,最迟答辩时间不能超过2019年7月20日。如修改后的毕业设计(论文)仍不符合答辩要求的学生,按结业处理。
(4)做好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的成绩评定及上报工作。各学院完成毕业设计答辩工作后及时做好答辩成绩等系统录入工作,完成后由系统导出每位学生的五级分制等级,纸质版报送至教务科,以便于学校正确计算学分绩点,从而判定学生能否获得学位证书。
(5)做好2019届优秀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评选工作。各学院于2019年7月1日前在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中完成本届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推优工作。
(6)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将根据本通知同步设定相关工作时间节点,请各学院务必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完成相应的工作内容。毕业设计(论文)全部工作完成后,通过系统统一导出,做好相关材料电子版及纸质版归档工作,教务处将在下学期初组织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专项检查。
教务处
2019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