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深入了解教学运行状况,保证教学秩序良好运行,让学生忙起来、教师强起来、管理严起来、效果实起来,持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学校教学计划安排,决定10月21日-11月3日(第九、十教学周)进行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1.教风学风、教学秩序、教学活动安排和执行情况、基层教学组织活动记录、教学文件存档情况。
2.要求教师学习贯彻全国教育大会及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为人师表,教书育人的措施与效果。
3.实验、实践教学情况。实验课执行教学计划情况,学生实验报告批改及保存情况;实验仪器设备运行情况,课程设计、实训实习等执行情况。
4.教师听课、新教师助课情况。
5.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理念的落实情况。
6.“双基”建设情况。对照“双基”建设达标和示范标准,针对自查情况结果,持续建设开展情况。
7.“一流课程”建设情况。认真梳理“一流课程”和“金课”对标建设情况。
8.第十周课程考试各项工作准备情况。
二、检查方式
1.院部自查:各学院在规定的时间内组织自查。
2.学校检查:教务处将组织有关人员对全校教学情况进行抽查。
三、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周密部署,认真落实。根据通知要求,各学院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期中教学检查计划,尤其是对教学管理薄弱环节进行专项检查,检查过程要做到有记录、有总结、有改进。相关材料作为教学档案保存。
2.及时反馈相关意见和建议,做好分析和总结工作。各学院通过座谈会、问卷调查、听课、看课及学生学习效果调查等多种方式掌握教学一线信息,广泛听取教师和学生对教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查找教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深入分析并提出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