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招生办公室)
 
关于2020届毕业生电子摄像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9-11-19      访问次数: 172

各学院: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2020届毕业生电子摄像工作定于1123日进行(各学院具体拍摄时间另行通知)。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各学院应做好教学环节安排,确保学生能按时参加拍摄。

2. 学生须凭二代身份证参加拍摄,身份证丢失或损坏的同学须及时补(换)证,以免影响拍摄。

     特此通知

 

 

   

2019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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