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招生办公室)
 
关于开展2022年度省级本科质量工程项目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2-12-07      访问次数: 2946

各学院、相关部门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高等学校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皖教秘高〔2022205号)(附件1)精神,结合《 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校教字〔2019〕31号)和《 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办法(2022年修订)》(校教字〔2022〕50号),现开展我校2022年度省级质量工程项目推荐工作,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类型及指标

本次项目申报设专业建设类、课程与教材建设类、师资队伍建设类、实验与实践基地建设类、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产业学院与特色学院建设类6个类别,具体推荐类型及指标见附件2。

二、申报要求

1.今年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的类别和条件与往年相比有较大变动,各学院和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省厅申报通知(附件1)、2022年度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指南》附件3)有关要求并结合本通知要求组织申报。

2.各学院和相关部门应严格把关项目内容,已在省级质量工程中立项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同类型项目,如教学创新团队、教学团队和课程思政教学团队等属于同类型;教材建设、一流教材、规划教材等属于同类型;教学名师、线上教学名师、课程思政教学名师等属于同类型;线上教学新秀、教坛新秀属于同类型;原则上五类一流课程、精品课程、智慧课堂等属于同类型,课程思政示范课、教学示范课与以上不属于同类型等。

3.项目负责人同一年度申报项目不得超过 2 项,其中个人建设类项目不得超过 1 项。在研省级本科质量工程项目超过 2 项(含 2 项)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本年度本科质量工程项目。项目负责人有 1 项在研项目,本年度最多只能申报1项;近 2 年有延期项目的,不得申报本年度本科质量工程项目。

4.政审要求。各学院和相关部门负责对本学院推荐项目负责人、参与人及项目建设内容进行政审。要求对我国政治制度以及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等理解和表述准确,对国家主权、领土表述及标注准确,无违法违纪记录和师德师风及学术不端行为,未出现过重大教学事故等问题。

5.为进一步规范项目形式,请各负责人参照《2022年度省级质量工程项目形式审查规范》附件4填写项目名称,填写不规范的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

三、材料报送

1.因学校需在校级质量工程系统对接调试省级申报项目,请项目申报人拟于2022年12月12日-12月15日期间(若系统开放时间有变化,另行通知学院)在校级质量工程系统(网址:http://202.38.95.115/QRMISStu/?OrgCode=10363)上传所有项目申请书,如有支撑材料请上传至其他附件位置;学院管理员审核无误后,于2022年12月15日前推荐至学校评审;逾期系统关闭,不再受理。项目申报书见附件5。

2.各学院、部门于2022年12月15日前报送部分项目纸质申报书一式两份(包括:教学创新团队、教学名师、教坛新秀)、项目资格审查表(附件6)、校级质量工程系统导出的项目汇总表和公示无异议说明(需说明政审情况,纸质版须学院、部门盖章,一式一份,电子版和电子盖章扫描件发送至:jwc01@ahpu.edu.cn)。报送单位对项目申报书与项目汇总表信息一致性、完整性负责。学校不受理个人申报材料。

四、有关说明

1.学院和相关部门高度重视,严格审查,若不符合申报条件,直接取消申报资格,不再递补;

2.2021-2022学年教学质量考核为优秀、良好等次的,申请教学改革项目时,同等条件下,由学院优先推荐;合格及以下等次的,暂缓推荐;

3.学校积极向上级部门争取推荐指标,最终以上级部门回复为准;上级部门若有其他调整,另行补充通知。

联系人:李梦群;联系电话:2871049


附件1: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高等学校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2:2022年省级质量工程项目推荐类型及指标.doc

附件3:2022年度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指南(本科教育).pdf

附件4:2022年度省级质量工程形式审查规范.doc

附件5:省级本科质量工程项目申报书.zip

附件6:2022年省级质量工程项目资格审查情况一览表.xlsx


教务处

                               2022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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